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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強弱(1/6)

天下人,本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唯有習武之輩,才有強弱善惡之別。


這句話,也不知是誰說過。乍一聽,仿佛有些道理,細想來,卻和那句愛因斯坦被人閹割的名言一樣,終歸不夠全麵、客觀。


主觀的美好,是願望。你有、我有,隻要非是變態,大家都有...嗯,或許變態也有,僅僅你我不知,不能理解。


客觀的殘酷,卻是現實。現實未必完全黑暗,但必然存在著一半的黑暗。不是神說了它有,它才有,而是它本身,在光明籠罩大地的時候,已經悄然出現。


有人要上位,就有人要下位。所謂共同發展、袖手進步,怎麽可能是永恒不變的主題!


哪怕法相神通,也有齊天之限。


倘若要站得比天更高,就必須踩著眾仙、諸神的肩膀。


仙神之輩尚且如此,何況凡人呼?


人,生來就有尊卑賢愚之別,後天努力否、機緣可足夠,都會讓這種地位、天賦的差距改變。但這不代表,人人都能平等。


縱然楚翔,尚要靠著天資、底蘊,才能踏上神道。就連所謂凡人修仙,也離不開氣運、資源。那平等之言,從何而出?


人是不平等的,與其跪在地上,奢望別人施舍平等。或者自怨自艾、自暴自棄、自欺欺人。不若努力奮發,改變現狀。雖然,若缺了那百分之一的靈感,縱然付出一百倍的努力,也不可能取得輝煌的成就。但終歸,比一事無成,要好得多,不是嗎?


所謂貴賤、強弱,並不是邏輯上一定要存在。若是沒了區分,沒了對比,隻剩唯一...那麽...


其實,在排除種種外因的情況下,想要變強,最快的辦法,永遠是掠奪,而非修煉。


就兩個相對個體而言,掠奪對手,等同自我成倍的強大!獅子吃了綿羊,才有更多力氣,去追逐麋鹿。叢林法則,亦是亙古不變的真理之一。


..........


楚翔的實力穩步提高著,每一秒,構成身體那十二萬九千六百億的空間,結構都愈發趨於穩定,變得更加完善。


洛克莫撒失算了,並不是每個異類,都無法即時煉化它的生命本源——異種高等能量。


楚翔的身體,本就和神、和人、甚至和遠古異獸都不相同。


那是獨特的,本尊放棄掉的,唯一一條可以以凡軀、超越凶獸、突破神體極限的途徑!


本尊放棄的理由很簡單,他覺得這條初代本尊臨終靈光閃動、臆想出來的道路,根本不可能走到盡頭。


哪怕他提前竊取了屬於楚翔的神化身、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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