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心髒突突跳,臉色也不怎麽好看。
陳司灼說過,不許在他拍戲的時候來探班。
不然的話……
聞歡咬了下略發白的唇,手臂不受控製地伸出,卻剛好碰倒了旁邊的廣告牌。
她低頭瞧了瞧,發現牌子上麵的男人,正是陳司灼。
她家這位前愛豆實火。
那是一則巧克力廣告,這個品牌的巧克力甜而不膩,口感一流。
聞歡很喜歡。
幾個月前,聞歡得知新的代言人是他,本想趁著自己生日敲他一筆,拿點巧克力嚐嚐鮮。
他作為品牌代言人,這點小權利還是有的呀。
然而,她生日會那天,成功被陳司灼放了鴿子。
說不生氣自然是假的。
但聞歡向來不會難為自己,讓自己不高興的事就不去想,久而久之,她也就忘了此事。
沒想到這次卻“觸景生情”,碰倒廣告牌,還被他本人撞了個正著。
陳司灼走過去,下巴微揚,略帶血色的唇角輕扯了下,“這位小姐,你是不是對我有意見?”
聞歡眉心肉眼可見的皺了下,上次叫她聞小姐,這次又……
這也太疏離客氣了點。
他穿了件白色薄款衛衣,下身牛仔長褲,外麵則是一套中長款淺咖色風衣。
這樣的搭配穿在他身上並不違和,反而很好地修飾了他的身材。
聞歡撇撇唇,陳司灼這人整個就是一衣服架子,即便是穿件軍大衣也掩蓋不了他的帥氣。
不過,這次拍的現代戲對服裝要求好像並不是很高。
聞歡去陳家的時候曾誤打誤入進過陳司灼的衣帽間,見過他這套衣服。
再說了,犯罪側寫師麽,本來就不要求穿警服的。
聞歡搖搖頭,身子往後縮了縮,聲音細如蚊蠅:“沒,我對你沒意見。”
作者有話要說: 【小劇場】
聞歡[氣鼓鼓]:你咬唇和扯領帶的樣子我都還沒見過,怎麽可以便宜攝影師他們!
陳司灼[鬆了鬆領帶]:過來,我現在就讓你見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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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你命犯桃花也犯我,可惜我一支壓萬朵。”這句話來自網絡喲,是個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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