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裏的人已經被你們鬧得活不下去,那大家一起見閻王好了,與其做不下去生意活活餓死,不如跟你們同歸於盡,大家一起見閻王爺!
受害人的家屬雖是無賴,卻也沒見過這架勢啊,瞬間就被嬈姐給嚇住了。
最後啊,賠了十五萬,把這事兒徹底解決了!嬈姐笑著給我說。
怎麽還是賠了十五萬啊?我顰眉,有些不解:他們不都害怕了嗎?直接不賠錢不好了?
哪兒有你說的那麽簡單。嬈姐數落我:人家家死了姑娘,你一分錢不賠,人家能善罷甘休啊?
我恍然大悟,終於明白了譚以琛昨天所說的雙保險究竟是個什麽意思。
所謂的雙保險,正是一嚇,一錢。
如果隻是嚇的話,對方很有可能狗急跳牆,跟嬈姐拚個你死我活,正如嬈姐所說的,人家家裏死了人,又耗盡人力物力的跟嬈姐鬧了這麽久,如果一分都撈不到的話,那走極端是很有可能的。
所以那十五萬其實是用來保證他們不走極端的,畢竟比起兩敗俱傷,拿了錢走人顯然是更明智的選擇。
同理的,如果隻是給錢而不嚇嚇他們的話,以他們惡劣的品質,肯定會貪得無厭的要求嬈姐賠他們更多的錢,所以嚇和錢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譚以琛這家夥,挺厲害的嘛。我由衷的感慨著:深藏不漏啊,我以前都沒發現,他居然這麽的聰明。
聞言,嬈姐輕笑一聲,幽著調子跟我說:你以為啊?他們這些大老板,一個個都猴精猴精的!你可別把他們當傻瓜,人家勾勾手指頭,就知道你在想什麽!
我沒有再說話,細長的眉,無意識的蹙緊了。
我突然意識到了我和他們這些權貴階級之間的差距,有些事情,譚以琛一眼就能看透,可我思來想去,卻始終摸不著頭腦。
如果權貴階級都像譚以琛這麽精明的話,我要拿什麽,去跟鄒家鬥?
我有些消沉了,這個世界上最無力的事,莫過於你拚盡全力,卻動不了敵人半根腳趾。
不過,我很快就沒有時間再繼續消沉下去了,因為譚以琛的生日,馬上就要到了。
說實話,若不是彭怡寶和蘇倩突然過來找我,我險些就把這事兒給忘了。
可可姐,我們一起去買衣服吧。彭怡寶一大早便給我打了個電話,嚷嚷著要我陪她一起出去逛街:還有兩三天琛哥哥的生日就要到了,他過完生日以後會過來看咱們的,咱們得買幾套新衣服,給他個驚喜才行。
我這才想起,譚以琛還有個生日要過。
完了……那一刻,我心如死灰:我他媽根本就沒給譚以琛準備生日禮物!
禮物雖然沒有準備,但是街還是要逛的,一來逛逛看能不能順手給他買點什麽,二來若是實在尋不到能拿的出手的禮物,那就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送給他。
反正這貨滿腦子黃色思想,花心思給他選禮物,不如在床上取悅他。
於是我便答應了下來,梳妝整齊後,就和彭怡寶還有蘇倩去了百貨商場。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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