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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陰婚
我是一個“活人”。 之所以要給活人加上引號,是因為我跟死人打了很長時間的交道。 直至現在我還清楚地記得我堂哥結婚的那天——我大伯的兒子,我大哥,他終於結婚了。 沒有人知道我大哥為什麽三十好幾了才結婚,村裏跟我大哥同齡的人孩子都上小學了。農村人嘛,結婚都早,像我大哥這樣的,一般情況下不是有什麽難言之隱,就是家裏太窮。而很不幸的是,這兩條原因都被我大哥占了。 當然,我大哥的婚事能解決,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他找了個很有錢的女朋友。那女的家裏據說在南方做生意,家財萬貫。而她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我大哥能倒插門,做她家的上門女婿。 倒插門在我們這很常見。尤其是家裏兄弟多的,為了能解決兒子的婚事,很多人都會讓其中一個兒子去倒插門。隻要對方家裏有錢,就算讓兒子去倒插門也沒什麽。 大媽知道我大哥要倒插門,那是一哭二鬧三上吊,死活不同意。大媽說我大哥要是敢倒插門,她就死給我們看。 但胳膊擰不過大腿。最終,我大哥還是拎著行李去了南方,成為了有錢人家的上門女婿。 大伯和大媽因為這事很長一段時間沒理我大哥 那天,村裏突然來了一輛豪車,據說是女方家的人開車來接大伯和大媽去南方參加婚禮。 大伯和大媽到底還是心軟,雖然嘴上一直說不認我大哥這個兒子了,但是聽到我大哥要結婚的消息,他們還是按捺不住地想去看看。 隻是這一去,大伯和大媽便再也沒有回來。 據南方回來的人說,大伯和大媽是在去參加婚禮的路上出了車禍,當場死亡。而且奇怪的是,大伯和大媽的屍體在第二天便被火化了。 後來我才知道,女方家在當地很有勢力,他們根本不在乎大伯和大媽的想法,強行將兩人的屍體火化後,直接帶回了南方。 而我大哥,自從大伯和大媽去世後,便再也沒有回過村裏。 就在所有人都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的時候,沒想到一個月後,村裏竟然又出事了。 這次出事的是村裏的老光棍,他死在了家裏的床上,而且死狀極為恐怖。 老光棍的屍體是在第二天早上被發現的。發現他的時候,他瞪大了雙眼,身上的皮膚全部變成了黑色,整個人就像是被燒過一樣。 最恐怖的是,他的眼角竟然還掛著兩滴血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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