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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累暈過去,早起,她就不停漱口,一瓶漱口水全部用完,仍然覺得嘴裏有揮之不去的怪味。
墨岩廷出門時,問她索要分別吻。
她想到他嘴裏吃過的東西,還有自己嘴裏吃過的東西,差點沒把早飯吐出來。
“乖,中午我們去餐廳吃飯,現在去睡吧。”墨岩廷在她臉上親了一下,給她半天的時間適應。
莫晚晚愣愣的,看著那個神清氣爽、意氣風發的男人坐上車子,跺跺腳,咬牙切齒:“衣、冠、禽、獸!”
因為這件事,夫妻倆的態度來了個大轉變,莫晚晚天天晚上拿枕頭趕他出去。
墨岩廷是痛並快樂著,差點真的跪鍵盤求原諒了。
夫妻倆打打鬧鬧,吵(親)吵(親)小嘴,東風壓倒西風,就妖精打架,西風壓倒東風,就墨岩廷落得被趕出房門的杯具。
這段時間,墨岩廷以雷霆之勢,把朱藝萍弄上法庭做證。
童卓回到L城龜縮起來,遲遲不願意上庭。
但是沒關係,墨boss是個懂得變通的人。
他先把朱藝萍告上法庭,由人證變為被告,提前開庭。
這樣童卓就從被告變成了人證和從犯,他沒有主動權延期開庭。
墨岩廷強烈的申訴和申請,他懷疑童卓私闖設計院,偷竊設計院物品,其中包括莫晚晚的設計圖,這可以算作私闖民宅偷盜的罪行了,檢察院有充分理由逮捕這個嫌疑犯。
就算最後證實他沒有入室偷竊,也不過是他無罪釋放,墨岩廷則不需要承擔責任,頂多賠點錢。而能用錢解決的問題,對墨boss來說,都不是問題。
到此時,童卓才真正感受到“莫晚晚老公”的可怕。
朱藝萍交代誣陷莫晚晚抄襲的過程:她偷拍了莫晚晚的設計圖,找了個設計專業的學生,把設計圖按照正常比例重新畫出來,然後去了L城打聽設計公司。
她先後接觸了兩個設計師,第一個設計師拒絕購買她的設計圖,第二個設計師就是童卓。
童卓的設計水平較低一些,正沒有思路,得知朱藝萍要賣設計圖等著用錢救急,就把圖紙買了下來。
兩人私下簽署了一份買斷協議,如果朱藝萍反悔,或者把圖紙轉賣給其他人,將會賠付十倍價格的賠償金。
朱藝萍把協議書呈遞給法官。
童卓麵色蒼白,因為早料到結果,所以就等著最後一隻腳落下來罷了。
當法官問到他時,他證實了朱藝萍的話,並且誠懇跟莫晚晚道歉:“……莫小姐,對不起,我並不知道你就是原創作者。
當時我以為朱小姐把她自己的作品轉賣給你,所以,我才在比賽上不願承認自己抄襲。”
童卓花錢買了設計稿,署上自己的名字,聲明自己是原創作者。就算這不是抄襲,也是侵犯他人著作權。
作品可以賣掉使用權、改編權等等權利,署名權屬於著作人身權,不可買賣、繼承、轉讓,獨屬於作者,所以,買賣署名權是違法的。
總而言之,童卓不管是不是買了那張設計稿,他的行為都是違法的,侵犯了莫晚晚的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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