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人說,迷失村在砥石寨東北二千裏處,臨近怨靈沼澤與迷霧叢林,很多人途經那裏時都迷失了蹤跡,再也不曾回來,所以那裏被叫做迷失村。
我用了不到兩天的時間趕到迷失村,向長期駐守在那裏的人族軍隊打聽顧鴻誌的下落。
軍隊將領查了記錄後告訴我,顧鴻誌在十八年前一次攻打迷霧叢林的戰鬥中失蹤,那次與他一同失蹤的還有另外三十一名軍人。
“失蹤了十八年,為什麽不向他們的家人報信?”我責問道。
軍隊將領道:“若是死亡或者徹底失去消息,我們自然要派人向他們的家人報信並發放恤銀。但那包括顧鴻誌在內的三十二名軍士,卻並未完全失去蹤跡。從前派去找他們的人,曾無數次在迷霧叢林中發現他們的身影,但總是在將要接近時又倏忽不見。這樣的情形,讓我們怎樣向他們的家人報信?”
我沉思良久,道:“他們會不會已經化作怨靈?”
那將領道:“在沒有他們確切的消息之前,當然什麽都有可能。”
“那麽為何不派人繼續調查,查出確切消息?”我質問道。
那將領有些不耐煩,卻還是耐著性子道:“當年統領他們的將領已經戰死,我接手這支隊伍之後,一直疲於應付怨靈沼澤一帶怨靈的挑釁,哪裏能夠抽調出人手去解決從前遺留的問題。”
我沉默片刻,道:“這不是充分的理由——但是我會幫你解決這件事。”
那將領看著我道:“迷霧叢林不是你一個女子能去的地方,不過——如果你肯付出代價,我可以抽調三百人隨你前去。”
“不需要!”我斷然道:“我隻需要一個帶路的人。”
我拔下頭上重英贈予的、價值連城的玉簪,擎於他麵前道:“這是代價。”
那將領看了看玉簪,又看了看我,抽了抽嘴角,猶豫片刻,終於接過玉簪向門外喊道:“溪生,你帶這位姑娘進入迷霧叢林,並協助她尋找昔日失蹤的三十二名軍士。”
那名叫溪生的軍士恭敬地答應一聲,對我道:“姑娘請——”
在溪生的帶領下,我們於傍晚時分走進迷霧叢林。
迷霧叢林中果然迷霧重重,視野所及隻在百步之內,有的地方甚至隻看得到十幾步。
溪生道:“再往前走上四十裏,有條很寬的河。據說,有人曾在河這邊看到三十二名失蹤軍士的身影,但過了河卻又怎麽都找不到了。”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我問。
“十六年前、十二年前、十年前……都有人看到過。”
“這麽說,他們會經常出現在河邊?”
“有人說那隻是幻影,畢竟已經失蹤十八年了,生還的可能性太小。”溪生不抱希望地道。
我沉思道:“從前我曾見到過怨靈幻為人形,或借用人的身體修煉邪功,我懷疑那三十二人已經被怨靈利用,隻剩下了軀殼。”
“你既有此懷疑,為何還要執著前去?”溪生不解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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