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現在知道可以離婚,她當然不用在忍了。
一家人吃晚飯的時候,外麵崗亭的警衛來敲門,勤務兵走了出去,在門口嘀嘀咕咕了幾句,就進來匯報:
“首長,朱元芳在大門口鬧著要進來。
大門口的警衛請示您怎麽處理?”
華國興剛好一口肉包子咬在嘴裏,尹天水接口道:
“把她趕走,如果她敢耍潑,給長安街公安局報警,逮去關到禮拜四,直接送去法院讓她簽字。”
勤務兵尷尬的看著華國興,等他的命令。
華國興咽下肉包子,喝了一口湯,才開口:
“去,就按小水說的辦。
為了我那不爭氣的兒子一直給她臉,她既然不要,那就不用再給!”
勤務兵急忙跑出去交代門口的警衛,崗亭裏一個內部電話馬上打到大門口。
大門口的警衛放下話筒,告訴鬧騰著的朱元芳:
“首長命令,朱元芳同誌如果不願意自己離去,要我們打電話報警,讓公安局關你到禮拜四,直接送你去法院簽字。”
朱元芳愣住了。
她知道華子健父母不喜歡自己,但她每次來,也隻是話少一點,或者一個回房間,一個去書房,把空間讓給她和華子健親近。
從沒有給她臉色看過。
到現在,她終於明白,自己爸雖然位高權重,甚至有很多人要仰仗他的鼻息為所欲為。
但在這裏,恐怕就算是她爸親自來,就一個警衛也能把他攔在大門外吧?
自己這個朱家的女兒,沒有了華子健,她跨進這個大門的資格也沒有!
雖然看明白了形勢,但朱元芳怎麽甘心?
“你們眼睛瞎了嗎?
我可是華首長的兒媳婦,現在隻不過是我老公和我慪氣,說的氣話,你們就當真了嗎?
沒眼力見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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