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引渡(1/3)

警察總長。


T國警方最高長官。


警察總長助理,可不像老板或明星的助理,類似秘書保姆,而是級別不弱於副總張的實權官員。


T國警方派出重量級的人物,是對沈浩的重視,同時展現一種積極配合的態度,給共和國方麵、給大使館、給聶家看。


沈浩漫不經心瞥了眼拘捕令,無論在哪個世界,這廝都是警察局的常客,早已習慣這種陣仗。


卓玲無比緊張,死死拽著沈浩衣袖,怕心愛的男人一去不複返,沉默幾秒,衝著康鐸喊:“你們也把我帶走吧,我要跟他在一起。”


康鐸搖頭。


李誌芬,卓玲表弟李旭趕忙上前勸卓玲冷靜。


其他人不知所措處杵在碼頭上,沈浩被捕,意味著聶家報複的開始,帶給他們不小的壓力。


“我不會有事,最多三天,他們就得放了我。”沈浩轉臉瞧著卓玲,邊說邊笑,從容自若。


可在卓玲親友看來,沈浩是故作淡定,純粹在安慰卓玲。


卓玲仍不放手。


“我向你保證,最多三天,我一定出現在你身邊。”沈浩說完,溫柔而深情的親一下卓玲額頭。


聽到沈浩這話的康鐸,以及康鐸的下屬,全皺起眉頭,顯得不滿、不悅,覺得沈浩太自信,太不把他們T國警方當回事。


“我等你。”


卓玲話音未落,不顧碼頭上那麽多人圍觀,抬雙臂,緊摟沈浩脖子,熱吻沈浩,吻到氣喘籲籲。


卓玲的親友大多錯愕。


他們第一次見卓玲如此不顧形象主動熱吻一個男人。


兩人分開,沈浩轉過身,笑意深沉著對康鐸道:“你們拘捕我,比拘捕萊坎的後果還要嚴重。”


萊坎。


名副其實的緬北王。


擁有一支戰力強悍裝備精良的軍隊,還掌控著十萬民兵,隨時可以封鎖湄公河,甚至讓T國邊境不得安寧。


沈浩,隻是青聯幫的幫主,既威脅不到T國航運,又擾亂不了T國邊境,怎麽能跟萊坎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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