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救隊挖出了女孩屍骨,大家都非常害怕,還是決定先把救回來的男孩送到醫院救治,然後聯係警察封鎖現場,我作為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當然要配合警察辦案。去到警局錄口供,遇到了上次處理籃球館靈異事件的那位老警員。我和他是熟人了,便上前打招呼。老警員半開玩笑地跟我說:“怎麽每次拋屍案都有你呀?以後我辦案都不用到處跑,直接跟著你得了。”我不好意思的撓撓頭,回答到:“我們出馬的職業就是和各種靈體打交道,遇見拋屍埋屍幾率也比常人大,不過這次也純屬巧合,是尋人尋出個屍體來。”警察認真起來,問我:“聽現場目擊的同事說是一個十歲左右的女屍,你出馬的時候有沒有什麽有用的消息。”“我和女孩的靈體溝通過,她說不大記得家裏的事了,隻記得是一位叔叔把擄走的,具體的情況等你們把屍體帶回來我再通靈一次看看。”錄完口供我就回去了。大概過了兩天,老警員打電話給我,說屍體已經放在法醫鑒定中心的停屍房了,女孩的父親還在找,讓我晚上過去一趟法醫鑒定中心,我答應了。打車來到法醫鑒定中心,老警員帶著我進到停屍房,我點燭焚香入定,然後就看見女孩站在我麵前,她似乎對這裏充滿好奇,問我:“哥哥你什麽時候帶我回家?”我回答:“哥哥和警察正在盡力幫你找家,現在需要你告訴我們更多消息,你的繡花鞋是誰給你買的?”“是我爸爸給我買的,然後他就帶我上山玩了。”“你媽媽呢?”“媽媽不在了。”“你還記得爸爸的名字或者家附近的地名嗎?”“不清楚,我什麽也想不起來了。”“那綁架你那個叔叔呢?”“我看不到他的樣子,我隻見過他的手,他的手和別人的手不一樣,有六隻手指。”我記住了這個重要信息,見問不出別的有用的信息,我結束了出馬。我將獲得的線索都告訴了老警員,他也記錄了在案。又過了一周,老警員告訴我女孩的父親找到了,女孩的母親的確是在女孩失蹤前就因病去世的。女孩是五年前失蹤的,她的父親已經組建了新的家庭,還生了一個四歲半的小兒子。老警員告訴我他覺得女孩的父親有貓膩,所以希望我幫忙做一件事,來個“包公夜審”,利用我出馬的能力讓女孩的父親見見女孩的鬼魂,試探一下他。我聽懂了老警員的意思,就再一次來到法醫中心的停屍房。我先出馬和女孩溝通好,說等會她的父親進來讓她嚇唬一下他,當作和父親玩遊戲。我還教她如何玩這個遊戲,女鬼很單純,答應了。等到女孩父親進來,我運用精神力,把我看見的女鬼影像實時投影到女孩父親的腦海裏。隻見女孩按照我的吩咐,一邊拿著繡花鞋,一邊扮作可怕的樣子嚇唬他的父親:“爸爸,為什麽你要這麽對我?為什麽你要這麽對我......”果然女孩的爸爸看見那雙繡花鞋,聽著女兒的問話,直接癱軟在地,一個勁地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是爸爸不對,爸爸自首。”我被這個結果震驚到了,到底真相是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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