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強沒上過學,他的弟弟妹妹們也沒機會上學,他們也不懂的如何向別人求助。剛開始靠著媽媽留下的一千塊錢勉強度日,後來錢不夠了,就開始靠撿垃圾和乞討為生。當時12歲的哥哥和10歲的妹妹出去撿垃圾,7歲的弟弟帶著2歲的妹妹在附近乞討。就這樣又過了3年,長到15歲的哥哥和附近的兩個逃課的初中生混在了一起,實際上那他們也是家庭困難的學生,家裏也是沒人管的那種,不去上學就在街上遊蕩,就認識了小強,於是把小強家當作了據點。一天那兩個逃課的初中生為了抽獎湊錢買了一桶方便麵,放在小強家,想著第二天再湊錢買個火腿腸配麵吃。沒想到第二天再去小強家方便麵沒了。兩個初中生很生氣,四處查找,剛好發現最小的妹妹嘴角有紫菜的痕跡,就懷疑是妹妹偷吃了。實際情況是哥哥小強也想抽獎拿個玩具,就偷偷把泡麵吃了,但太緊張丟了紫菜包,讓妹妹撿去吃了。本來這是極小的一件事情,隻是偷吃了一個泡麵而已,可這群小孩壓抑太久了,十四五歲又是最衝動的年紀,他們竟然揍了才五歲的妹妹,還罰她單腿站在陽台高凳上,買大太陽底下曬。妹妹的身體本來就虛弱,加之年紀還小站不穩,一個踉蹌就摔到樓下去了。因為當時周邊的人都上班了,沒人發現墜樓的妹妹。小強和兩個初中生一害怕就把妹妹的屍體藏進了平時拉東西的紅色旅行箱。後來哥哥小強和另一個妹妹想起5歲的妹妹總嚷嚷著要去坐飛機,他們做了個大膽的決定,把妹妹小星的屍體帶到機場。最後他倆輪流拖著行李箱,走了很遠的路,找到了機場。最後趁著深夜在機場的後山崗挖了個簡單的土坑就把妹妹連同行李箱一起埋進了土裏,他們還特意找來一塊木板寫上了小星的名字,這是哥哥會寫的為數不多的字。小星並不恨她的哥哥,因為從兩歲開始就是哥哥小強在照顧她,哥哥承受了這個年紀不該承受的責任,他還隻是個孩子。而小星在懵懂的年齡就因意外失去了生命,化作靈體的她甚至覺得機場很好玩,白天躲在廁所門口看人來人往,晚上跑回小山崗看飛機升起降落,也不用再挨餓或漫長地等待食物的到來。哥哥和兩個初中生都不滿16歲,又因為是誤殺,所以判去了管教所。剩下的12歲妹妹和10歲的弟弟先被送去福利院照顧。至於小星,我則借助地藏菩薩的力量用往生咒超度了她。警察努力尋找孩子的媽媽卻進展甚微,老警員又找到了我,希望我能幫忙尋人。我以孩子的血液和頭發為媒介,同時召喚出鼠仙和蛇仙,他們都擅長追蹤,通過血緣的力量讓他們尋到了大連市的一處住宅。此時孩子的母親已和一位環衛工結婚,並育有一子。法院判她遺棄罪,但考慮到當時的確沒有照顧孩子的能力,現在又在哺乳期,所以判了三年刑期緩期四年執行,強製要求其接回福利院的妹妹和弟弟進行照顧,此事也終於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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