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比beyond唱《情人》還好聽。”他說。“情人聽情人唱《情人》當然好聽。”她說。“我們不見不見……!”他說。“好!”
林輝的一條腿摔折了,他拄了根拐杖。沒多久,他便被爸爸送往美國留學,他覺得腿瘸後周圍的人對他很熱情,他分不清那種熱情的虛偽,他始終不能喜歡上那個國家,他有事沒事就想回安城。
00年爸爸的公司出現不濟。他從美國回來。他的工作很簡單,嫌隙時畫畫,忙碌時對著一堆他不甚了解的數據發呆。發呆時他就想葉欣,想葉欣時他就給她打電話。
葉欣沒去找銘新,葉欣大三那年就離校了。她找了份工作,很努力的做了一年後,她去了非洲。她告訴他。“我去非洲尋我的夢。”
02年公司倒閉,林輝回到闊別七年的小鎮安城。飛機上爸爸問他。“你還記得爸爸五年前看到你的卡通畫冊時罵你幼稚嗎?”他說忘了。爸爸說。“那是爸爸妒忌你畫的好。”他笑了。
他無意中在一本雜誌的封麵上看到葉欣,她笑的很幸福,就如十七歲那年的笑。葉欣的背後站著三個黑人,很壯。每個人都戴著墨鏡,隻有葉欣不戴,看起來像她的保鏢。雜誌上最醒目的一個標題寫到。“自由人樂隊,非洲沙漠裏的甘露。”
很多年後的某一天葉欣突然打電話給他說。“我累了,我想回安城。你等我!”
他說。“不見不散,見了也不散!”
他再也沒有夢到站在懸崖上的那女孩。他覺得十七歲時做了一個夢,很長很長,夢裏有個女孩在橘紅色的燈光下跟他說。“我做你情人吧!”
青春如花,在花開花落的輪回裏,總會有那麽一段盛放的衝動和凋零的失落。懵懂記憶裏是殘缺不全的青春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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