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張大子辦了,現在的人越來越聰明,知道牆頭草不好活。堅定的戰一個位置,不僅僅是一種支持熟悉的力量,還是名聲很好的一種手段。
“進來。”
慕修染看向司機,他眼中沒什麽情緒,正在摸身後結疤的傷口,看到司機的時候,眼中閃過了然的神色。
“怎麽,去看過張大子了?”
話語輕飄飄的,讓司機知道,他並沒有責怪他。
但是司機滿心的看著慕修染,那神色擔憂極了。
“怎麽了,這一副神色?”
慕修染覺得好笑,特別是司機一本正經的時候,就給人一種不適合這麽正經的表情,他看著司機的眼睛。
“少爺,我真的很擔心,剛才去找他的時候,他好像正在跟淩瀟打電話,少爺,我智商雖然不高,但是也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笨人最好不要輕易和聰明的人對話,因為這樣,會被聰明的人知道很多事情。”
慕修染盯著司機,忽然笑了:“原來你說這件事,早就知道張大子是一個豬隊友,可惜,就算是豬隊友,我現在都不能動他。”
司機覺得自己一本正經說話的時候,很容易被歪樓,看著臉上帶著笑意的慕修染,雖然覺得很無奈,但是想到甚少高興的少爺,能高興也是見好事。
“張大子這個人雖然蠢,但是他認識的人,並不是簡單的人物,纏人的程度,這也是我放任他的一個原因。”
慕修染拿著透明的杯子,從透明的杯子看著另一方,開口道:“有客人來了,司機,去開門迎接一下。”
司機根本沒有聽到有人敲門,不過慕修染都這麽說了,自然的,他站起來去開門。慕修染盯著司機穿了好幾天的褲子,縱然是深色,也能看到上麵的汙漬,這讓他有些無語,不喜歡勤打掃是司機的壞習慣。
司機開了門,進來的是一個十歲的姑娘,長的漂亮的一雙大眼睛,光是氣質,都像是一個冒著粉紅泡泡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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