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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番外5(3/3)

r> 07.尾聲


老爺子帶著七歲的文霆,路過時家村。那天晚上,後山燃起了一場煌煌大火,火光燒得天都紅了。消防車來了十幾輛,都撲不滅那場山火。事情很複雜,追查過程格外曲折,賠償是天價……


縱火凶手最後鎖定到三個小孩的身上,倒黴催的文霆就因為站在邊上圍觀,赫赫被列在了縱火名單上。


目擊證人是一個不足七歲的時焰。


“是他。”薄唇一掀,指證凶手的那孩子烏眉秀目,眸色漆黑,可纖白的手指方向,恰是文霆。在十歲之前,文霆覺得自己能記時焰一輩子了,二爺隻是旁邊圍觀一下,居然被時焰指證為縱火凶手。


臥槽,這是躺著都中槍嗎?


小家夥眼睛都瞪圓了,不可置信看著時焰。


“你確定是他嗎?”老爺子摸著時焰毛茸茸的頭,和藹地問著。


“是。”


“真的?”


“真的。”


“你妹的謊話精!”飛來橫禍不亞於此,二爺氣得眼角都紅了,恨不得咬死這個滿口謊話的妖精!可最後,即便知道這事和自己無關,可七歲的文霆還是咬牙,默認了這場火災……是自己失誤造成的。


無他。


隻因……真正縱火的孩子不過是失手釀成了那場禍事,而火災並未造成人員傷亡。


賠錢?


咱們二爺打小就明白自己長大會很有很有錢。


反觀真正的縱火孩子,不僅是家貧如洗,家中大人尚有幾個滿臉皺紋的佝僂老人。在得知縱火賠償是怎樣的天價時,二爺心軟了。


從此,二爺身上背負著不屬於他的一場冤屈,記住了一個叫“時厭”的男孩。而時焰,卻壓著沉甸甸的負疚,也記下了那個心地比梔子花還要純白、柔軟的善良男孩——“文霆”。


有些因緣,如藤蔓般糾纏不休。


“一人之過,闔家滅頂。可倘若那是你做錯的事兒,卻可以避免很多的悲劇。文霆,我欠你一句對不起,保留了十五年。可以原諒我嗎?”


(全文完?待修改、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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