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國法(3/4)

悠醒轉。


他醒了以後,我說道:


“叔,我理解你想要報仇的心思,可是你殺了他,你是一時痛快了,可是你有沒有想過你的女兒,你殺了人,判了死刑,最好的結果,判你一個無期,小芳妹妹怎麽辦?她已經沒有媽媽了,難道你還想讓她再失去爸爸嗎?”


沈力坐在原地思考良久,重重的一拳錘在了地上。


這一拳,也是無奈的一拳。


沈力跟我說,兩年前,侄子來拜年。


剛好那一天天氣很暖和。


他妻子就穿著居家長裙就下樓去買菜了。


反正幾分鍾就能回來,也沒有換厚衣服。


沒想到,妻子這一去,竟是永訣。


由於妻子出門的時候,穿的很少。


不可能會長時間不回來,畢竟當時還是冬天。


沈力當晚就報了警。


雖然當時的規定,失蹤二十四小時可以報警,四十八小時可以立案。


但是鑒於當時方文娟離家時穿著單薄的條件。


分局當時就立了案。


可是後來也一直沒能破案。


兩年時間,沈力和妻子天人永隔,卻近在咫尺。


近在咫尺卻不知!


這叫沈力如何能不懊惱。


可是,現在有一個很難很難的難題。


那就是報警的時候,怎麽跟警察說?


說失蹤者的鬼魂回來了,並且講述了自己的被害過程。


人家警察叔叔會信才怪!


我把這個難題跟沈力說了一下。


沒想到,他卻說,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她妻子失蹤案的主管警官,對於這類事情,多多少少還是相信一些的。


於是,他強打精神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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