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入關之前,福昕就是個尚未婚配的大小夥子。
到了關裏之後,也沒有遇到過心儀的滿族女子。
後來慢慢地對高陽縣令的女兒產生了情愫。
兩人彼此都知道對方愛慕著自己。
可是那高陽縣令是個漢族官員。
現在有一些清宮小說裏,為了劇情需要,動不動就會說“依大清律法,滿漢不得通婚”怎麽怎麽樣的。
其實在當時沒有任何一條大清律法,對滿漢不得通婚有過明確的規定。
嚴格來說,滿漢不得通婚這件事,屬於是滿人的旗製,也算是祖製或者叫祖訓。
滿漢不通婚這種事,屬於刻在他們骨子裏的。
回頭我們再說福昕,眼看著不能跟心愛之人共結連理,那也是抓心撓肝的難受。
後來順治登基。
到了順治五年(1648 年),攝政王多爾袞告諭禮部:
“方今天下一家,滿漢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親睦,莫若使之締結婚姻,自後滿漢官民有欲聯姻好者,聽之”。(《世祖實錄》第四十卷)。
這下福昕終於可以和縣令家的小姐結婚了。
於是就開始忙活結婚的事。
可是,幾天之後,多爾袞對於滿漢通婚又作了進一步規定:凡希望嫁給漢人的滿族官員之女需呈明戶部,登記戶口;希望嫁給滿人的漢族官員之女也需報戶部登記;非官員家婦女許配滿人聽其自便,無須報部。
並告誡滿人務必合法結婚,除了正式的妻子,不許另占漢族婦女。
這條法規,看似滿漢可以通婚了。
但是也隻是針對民間。
如果涉及到官員家的滿漢通婚,還是要逐級上報,層層審批的。
審批的過程極其繁瑣。
即使是這樣,富昕也算是多少有了盼頭。
可是誰承想天不遂人願。
沒過多久,多爾袞外出狩獵,死在了狩獵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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