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點,三路人馬回到專案組,開始向王正山匯集案情.
陳軍及家人死前的行程脈絡清晰起來。
技術科小楊首先出示最新屍檢報告,根據陳軍及家人胃內殘存食物分析。
可以得出結論,陳軍及家人死亡時間,在星期六淩晨1點至2點之間。
遺憾的是,現場還是沒有找到凶手的腳印,指紋,DNA等,
能證明凶手身份的有價值的線索。
第一組人員匯報調查陳軍及家人的星期六行程。
劉曉玲的社會關係比較簡單,40歲,本市工人家庭出身。
以前為藥店售貨員,生了孩子後成了家庭婦女。
一般下午去打一場麻將,每周都會帶孩子,回外公外婆家吃飯。
她有個弟弟叫劉曉明,男36歲,陳軍的小舅子。
陳軍讓他當了公司的股東,任業務經理,好賭。
兩個月前,因貪汙挪用了十幾萬公款,賭博輸光了。
被陳軍發現大罵:
“你這個吃裏扒外的狗東西,連狗都不如,養條狗,還知道看家護院搖尾巴。”
劉曉明卻頂嘴道:
“你也不是什麽好東西,玩女人,賭錢,送錢給人,幾十萬上百萬,眼睛都不眨,
我給你當牛做馬,一個月就幾千塊錢夠花嗎?你背後那些髒事情,小心我給你抖出來!”
陳軍一怒之下,就把他開除了,任劉曉玲怎麽勸也沒有用。
劉曉明負氣出走,現去向不明,有作案嫌疑。
陳海明,陳海倩,均為一中初中一年級56班學生。
成績較差,因家境富有,有炫富欺淩同學的現象。
周六學校放假,早上八點,劉曉玲駕奧迪車,送陳海明,陳海倩去青少年宮學習鋼琴。
路程半小時八點半鍾到達,八點半至十一點,孩子們一直在教室上課休息。
劉曉玲去了百貨商場購物,買了孩子的衣物,水果和晚餐的食材。
十一點半至二點,在青少年宮邊上小肥羊火鍋店用餐休息。
劉曉玲和父母通話,約定周日中午帶孩子回家吃飯。
下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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