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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協查報告(3/4)

他可不想這樁案子變成懸案!


工作人員送來一份新寧市公安局,有關劉曉明的協查報告,又引起了他新的注意。


劉曉明2月18日到達新寧市,入住同發酒店608號房間。


經好友毛洪濤介紹,(外號阿毛,男,33歲,新家園地產中介所職員,無犯罪記錄。)於2月20號星期四,入職馬漢坤新寧分公司,住在分公司宿舍樓1506室。


經新寧市監控調查,劉曉明有三次乘坐城軌,從新寧市往返江城的記錄。


2月27日上午9:35來江城,2月28日中午14:30返回。


3月6日下午17:35來江城,3月7日中午8:15返回。


3月10日中午1點,劉曉明對公司同事說外出辦事。


5:39搭乘城軌去江城後,至今未歸。


陳軍案發時,正是3月6日,劉曉明出現在江城,又匆匆趕回,真是有點蹊蹺!


王正山馬上安排刑警,根據協查報告的時間點,去調取劉曉明這三次從城軌站,進入江城的監控記錄,查清他的行程及住處,查清他接觸的人群。


這份協查報告,精確的縮小了排查時間和範圍.


王正山心頭為之一振,他閉著眼睛,靠在辦公椅上,整理著思緒。


陳軍案發到現在,本以為隻是個簡單的刑事案件.


而從種種跡象來看,很可能涉及領導貪腐的問題.


馬漢坤是不是買凶殺人,現在都沒有任何證據。


區長瞿有田,也絕對脫不了幹係!


新悅家園項目在開發區,主管領導是他,和陳軍關係也十分密切.


而陳軍剛死,馬漢坤在這麽短的時間接手了項目,這有點太不正常了。


難道真是迫於領導和群眾的壓力?


還是瞿有田和馬漢坤之間,又達成了,某種新的利益輸送關係?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能這麽快複工新悅家園的項目,也說明瞿區長和馬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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