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偷屍借命 > 章節內容

我的書架

第26章 命中貴人(2/2)

見我爸信心滿滿,我想要勸他的話硬生生咽回肚子裏。


這次老太太沒了舌頭,那下一個會少什麽東西?


胳膊?


還是大腿?


“他娘的,江半仙說的貴人到底在哪啊!”


路過警局門口時,我爸忍不住一拳打在鐵皮垃圾箱上,發出‘咣’的一聲巨響。


“你幹什麽!”


警局裏傳來一聲怒喝,我爸嚇了一跳,以為是說他。


剛要開口道歉,卻發現不是在和他說。


同時一個熟悉的聲音從裏邊傳來。


“警察同誌冤枉啊,我真沒去找小姐,我是個道士怎麽能做這種違背祖師爺的事?”


一個梳著大背頭,穿著黃色西裝的胖子背對著我手舞足蹈的和個年輕的警察激動地解釋。


可能是太過於激動,身上的肥肉亂顫,看著就像是皮卡丘在跳舞。


在他旁邊還站著一個穿著黑色抹胸,熱褲,濃妝豔抹的美女。


我細細瞅了兩眼,頓時就樂了。


這不是想要騙我爸八萬八的那個張龍虎天師嗎?


張龍虎指著那美女大聲叫屈。


“警察同誌您一定要相信我,昨天晚上我的一個客戶叫我去KTV幫他處理事情,結果一進包廂就見她坐在別人懷裏嬌笑,我假裝沒看到她。”


“誰知道她這時候卻看到我了,還點了一首分手快樂,邊唱邊看著我,分明是唱給我聽的!”


“她唱完我也點了一首成全!在幫客戶看完風水的時候她找到我,說我和她已經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了,她已經被金錢迷了雙眼,做了對不起我的事,要和我分手,然後我們就去酒店,當做是最後一晚的溫存。”


“完事以後她在我三寸不爛之舌勸說下幡然醒悟,說不幹陪酒妹了,要回家找老實人結婚,說配不上我。”


“我問她什麽時候走,她說今天走,然後天亮我就給她五百塊當做路費,過分嗎?警察同誌,她沒錢買車票,我給她五百算過分嗎?”


警察叔叔板著臉:“你不是道士嗎?還有女朋友?”


張龍虎掐了個指決,一本正經的道:“我是正一教的,可以吃肉喝酒嫖……不是,是結婚都可以!”


“行了!”


警察叔叔不耐煩的揮手:“這理由我聽多了,上次在炊簫巷抓的那個人也是你吧?上次你說的是見到那個小姐姐穿著單薄,一個人孤零零的靠著牆角站在寒風中,被她嬌小柔弱吸引,給了她一百五買圍巾,這次又說給五百車費,你騙鬼呢!”


張龍虎劇烈的咳了兩聲:“警察叔叔……”


“打住!我沒你老,別叫我叔!”


警察叔叔嚴肅的把一張紙遞過去:“給你最後一個機會,讓家裏人來交罰金,要不然就進去七天接受教育,動作快點,要不然一旦錄入電腦,別怪我不講情麵。”


張龍虎苦著張臉:“同誌,我家裏就我……”


話還沒說完,他突然看到我,眼睛不由得一亮。


指著我驚喜的大喊:“兒子,兒子!爸在這!”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