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24日,河南駐馬店法院審理了一起案件。在法官宣讀第一項罪名時,被告並未為自己進行辯解,反而開始指出法官的錯誤,高聲表示,我殺了39個人,不是34個,你們數錯了。
這一番話令在場所有人感到震驚和驚訝,也讓人們對罪犯的冷血和殘忍感到不寒而栗。能夠在法庭上公然說出這種話的罪犯,想必不是普通人。
在2001年至2002年的短短兩年間,他在河南、安徽兩省的交界地帶犯下了數起搶劫、搶劫、殺人、放火等惡性案件,總計殺死或傷害了48人。那麽,為什麽這個罪犯會如此猖狂?為什麽要犯下如此大的罪行呢?2001年11月25日,當地居民王玉民夫婦為了準備第二天的生意,夫妻倆在24號晚上忙到晚上11點才完成貨物的整理。
之後他們又開始打理店麵,一直忙到深夜才睡下。可就在淩晨兩點左右,一名男子出現在街道上,頭戴黑色塑料袋,塑料袋上有兩個洞,露出兩隻眼睛。他手持手電筒和撬棍,口中還叼著一把剔骨刀。
男子來到兩間鐵皮外,用撬棍撬窗,幾下順利將窗戶打開,隨後跳躍進入室內。這間鐵皮小屋裏住著的正是這夫婦倆。老王夫婦熟睡中完全沒有意識到蒙麵人的到來,蒙麵人用手電筒照在老王臉上,老王仍在沉睡中,蒙麵人左手拿著手電筒,右手握著撬棍,狠狠地向老王頭部砸去,老王的鼾聲戛然而止。
蒙麵人隨後丟下撬棍,拿起鋒利的剔骨刀,用力地朝老王脖子上切了一刀,鮮血噴濺在床牆和地上。接著,蒙麵人朝老王妻子的心髒猛刺數刀。
在殺害兩人後,蒙麵人並沒有慌亂,他將兩具屍體從床上搬到地上,然後在房間內搜尋財物,雖然翻遍了所有可能藏錢的地方,但隻找到了42元錢。最後,蒙麵男子罵罵咧咧的離開了房子。
第二天早上,警方接到報案,警方立即保護現場,技術人員也趕到現場進行調查,發現死者身上有多處鈍器和刀傷,鈍器傷主要在頭部,而刀傷則在頸部和胸部。現場有許多混亂的腳印,凶手似乎還踏上了死者的床,留下了一枚比較清晰的腳印。
據法醫判斷,王玉民在25號淩晨兩點之後去世。一些認識死者的人稱,之前犯過錯,兩年前他涉嫌販賣毒品,並且還幹過一些不光彩的事情。一個人私吞了同夥的幾萬塊錢毒品,這個同夥住在該人的鄰村,兩人結下了仇恨,可能有動機進行報複,但這起案件是否屬於仇殺尚不確定。
警方立即前往王玉民的仇人家,但驚訝地發現,這個仇人早在幾年前就已經死了,不可能是仇殺。調查發現,鐵皮小屋裏的所有角落幾乎都被搜了一遍,甚至死者的口袋都被翻過,從這一點來看,更像是入室搶劫並殺人。因此可以基本確定這起案件是入室搶劫並順便殺人。
僅僅過了一天,河南省平輿縣楊埠鎮再次發生血案,發生在與臨泉縣相鄰的地方。這次事件發生在一家小賣部兼住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