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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浩,民事糾紛庭的副庭長,二級法官。
早些年,當王浩還隻是一位助理審判員(五級法官)的時候,孫展堂曾經幫過他。
也就是半天光景,孫展堂去而複返,拿著戒尺指著孫楊囑咐道:
“我已經跟王法官說好了,在法庭上,首先你就一口咬定自己剛從國外回來,對國內的版權法不了解,這叫非主觀意識上的犯罪,在古代來講,就是‘不知者不罪’;其次,你的態度要好,向對方主動道歉,並且按照當天銷售額來提供賠償。對了,你說你當天賣了多少糖?”
孫楊小聲道:“1萬…1萬塊錢。”
“老實一點!”
“1千...1千塊錢!”
孫展堂一下子就毛了,破口大罵:
“你這個狗日的細裸,看你這個苕樣,還踏馬的想做生意?”
“一天隻賣了1000塊錢?能掙幾個錢?夠給員工發工資嗎?”
孫展堂可真夠狠的,狠起來連自己都罵,在這種淫威之下,孫楊一句話都不敢說,隻能連連點頭。
“你如數提供當天的收據,並且把這1000塊錢作為賠償金,全部賠給對方,聽明白了嗎?!”
“您這意思…您這意思...還是要向對方認錯?”孫楊小聲嘀咕道。
“啪”!
一聲脆響,戒尺打在了孫楊的屁股上,孫展堂沒好氣的說道:
“你個苕!看樣子你還不明白這其中的利害關係!”
“我已經谘詢過了,侵犯了別人的版權,被侵害的一方可以收回你的銷售所得,也會讓你賠償相對應的版權損失費。就拿這件事情來說吧,小虎隊上一部專輯銷售了幾十萬張,按這種標準的話,你賠償的可就不是1000塊錢的事了,而是幾萬乃至幾十萬!”
呼!
孫楊總算明白了老爹的安排,他這是讓王浩偷梁換柱!
判決對方勝訴,讓對方臉上有光;判處他敗訴,隻是賠償對方1000塊錢,而不是專輯版權的損失費!
幾萬乃至幾十萬,孫楊相信他這個便宜老爹還是能拿得出來的。
但他也知道,他家是有錢,可他不是傻子!
人傻錢多的事,他幹不出來。
而且,哪能便宜得了周曉治?
不得不說,老爹的這一招實在是高!
“發個裸呆!”孫展堂把手中的戒尺往地上敲了敲:“明白了沒有?”
孫楊立馬繃直了身子:“我明白了!”
“滾!”
孫楊趕緊小跑著跑出了這棟樓,來到大街上之後,他長長的舒了幾口氣,掏出一根煙趕忙點上了,邊抽煙邊扭頭望向這棟樓,猛地向路上“呸”了一口,咬著牙小聲道:
“你這個老不死的,你咋還不死呢?”
“還有你這個騷貨,王雪花!你應該叫王血花,我爹賺的錢,你真是血花啊!”
孫楊罵罵咧咧的回去準備出庭的事情去了。
三天的時間一晃而過。
終於到了開庭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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