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臨路把我送到樓下,本意上去坐坐喝杯茶。
“不好意思,家裏的茶葉沒有了,酸奶你喝麽?”
他思索了一陣子,讓我下車,絕塵而去。
王八蛋!居然敢嫌棄我的酸奶!
小區上空準時響起了廣場舞音樂,不遠處,容光煥發的老大爺、老大媽們跳得正帶勁。沒有什麽能阻擋他們奔赴“第二春”的心,物業也不行。
近日,這裏的貓貓狗狗多了不少,往常在整個小區溜達個遍也逮不著一隻,現在沒走兩步就會被突然竄出來的小家夥嚇個半死。
我不喜歡貓,它們太聰明,又不粘人,養了多年也不見得有多深厚的感情。可狗不一樣,它們忠誠,它們蠢萌,它們會讓我找到迷失已久的優越感。
自從Xixi走後,我們家便不再養狗。來G市定居後,我也沒想過養一條。
按照許意的話說,你連自己都快養不活了還養狗?
誠如是。連累狗和我一起過粗糙的生活,罪過罪過......
不遠處閃過一抹金毛的身影,矯健而歡脫。
我停住了腳步,調轉方向朝小花園走去。遠遠望一眼,嗬,儼然成了寵物們的天堂。
那隻金毛正在樂不思蜀地和棒球死磕。它倒是會玩——自顧自地把棒球銜在嘴裏,起跳,拋高,穩穩接住,嘚瑟地搖搖尾巴——全套動作流暢不做作,看來是個老手。
我走上前去,衝著它拍了拍手。它倒是不認生,銜著棒球跑了過來,尾巴搖得歡實。
還是一隻交際狗呢!
蹲下身,我親昵地摸摸它的大腦袋,毛色光亮順滑,足見主人的用心。
它也很享受地眯起了眼,油黑的鼻頭抽了抽,甚至還滿意地哼唧兩聲,示意我“不要停”。
“你個小家夥!”心裏柔軟了一片,我輕輕碰了碰它的左前爪,“來,握個手!”
被許意家的薩摩耶蠢哭之後,我對狗的智商基本不報什麽期望了。可眼前這隻不一樣,我前一秒剛把手攤開,它後一秒就把自個兒的爪爪搭上去了,像個知書達理的小紳士。
“喲謔!”我挑眉,“你怎麽這麽聰明啊,寶貝!”隨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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