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又見鬧劇(上)(1/3)

“對,就是她,警察,是她把小妹弄死的!”幾個人一齊站了起來,會議室內的氣氛瞬間緊張起來。


“這位先生,不知道你說的小妹是誰?”沈氏集團的法律顧問早就被對方懟得沒聲了,夏美麗請的這位律師,看著痞痞的,不過見了不好惹的人,仍然一副淡定的模樣,“你剛才說我身邊這位安小姐殺人,有證據嗎?如果沒有證據,報假警,惡意誹謗,這些都是要吃官司的。”


他一邊說,一邊挺紳士地幫安馨拉開一把椅子,自己坐在了安馨旁邊,“哦,對了,要是你們聽外麵的人亂說,出去把事情鬧得不可收拾的話,不光要賠錢,還可能會進去蹲幾天。”


“你誰啊?說得那麽拽,你很厲害嘛啊?”其他人聞言,都收斂了一些,唯獨帶頭站起來那個人,擼著袖子,看樣子似乎要動手。


“哎呀,這位同誌,你不要激動,不要激動!”小警察終於找著機會說話了,“殺人這種事情不可以亂講的,我們要講證據,啊,講證據,還有打架鬥毆也是違法的。”


“警察同誌,剛才沒有打架鬥毆,我們這邊可沒動手,是那位先生言語威脅並且做出了準備毆打他人的動作。”


夏美麗請的這個律師,之前除了簽文件沒怎麽交流,安馨現在發現這人實在是……果然也就隻有她會找這樣的律師,不過看起來對付不講理的人,不走尋常路的律師會比較有效。比如跟對麵那幾位,說什麽要付法律責任,還不如用會吃官司賠錢蹲大牢這樣直白的表達方式比較有震懾力。


“我先自我介紹一下,我姓王,是夏美麗女士生前的私人律師。這是我的證件以及相關委托文件”,說著,王律師已經把東西遞到兩位警察跟前,年紀大的那一位終於打完電話坐回來了,“今天接到電話來得匆忙,我隻帶了可能會用到關於夏女士身後事宜處理、財產處置等的資料,其他時間較早的材料,如果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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