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要的不是錢,而是身份(1/3)

雖然提出了一個奸商的想法。


但不得不說,這的確是一個賺錢的法子。


李慈仁猶豫片刻後問道:“你想要多少股份?”


“我隻要百分之五的股份。”


“百分之五?”


李慈仁詫異地看著他問道:“連一成都不到,你圖什麽?”


他還以為趙鴻想要很多股份呢!


“當然是圖錢啊!”


“既然是圖錢,那自然是多要,你這一成都不到,我就算賺得再多,你也分不了多少啊!”


“正是因為分不了多少,你才會願意給啊!”


趙鴻道:“如果我要多了,你也不會願意給,不是?”


“再說了,我主意已經出了,你要是不承認,我也拿你沒辦法。”


“那還不如隻要百分之五,我多少還能賺一點。”


李慈仁愕然。


的確。


趙鴻如果要多了。


他不會給。


但如果隻要百分之五,這麽一點點。


給了就給了。


無所謂。


想通這些後,李慈仁哂然一笑,對著身邊的夥計道:“小夏,去拿紙筆來,寫契約!”


“好的,掌櫃!”


很快這名叫小夏的夥計就拿來了紙筆。


李慈仁拿起麵前的毛筆,寫起了契約。


很快他把契約寫好,並遞到了趙鴻麵前道:“我給你六黃堂百分之五的股份,但是——我也加了一個條件。”


“那就是你的辦法真的可以用,能夠賺錢,這股份才是你的。”


“如果隻是紙上談兵,那不好意思,這份契約不作數!”


趙鴻麵帶笑意地看著他問道:“如果不賺錢,不需要我賠償?”


“不需要!”


李慈仁淡然道:“我也看不上你那點賠償。”


“那你可真是的好人!”


趙鴻在契約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以及自己在錢塘的住址。


李慈仁看了看,感覺沒問題後,又寫了一張契約遞給趙鴻道:“再寫一張,一式兩份!”


趙鴻隻好又寫了一張。


寫完之後,他把契約遞給清風保管起來後,對李慈仁道:“既然契約簽好了,那我就告辭了,我們還趕著上船回錢塘。”


“走吧,走吧!”


李慈仁拿起毛筆,頭也不抬地說道:“我還得把你的計策寫下來,免得忘了,就不送了!”


趙鴻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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