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女孩子不貪錢呢?
馬可心因為貪錢嫁給了華大業。
韓曉暖貪錢被他秦朗收入了囊中。
女人啊,不都這點嗜好嗎?
做女人就是好哇,隻要一傍上大款,就至少少奮鬥幾十年。
可男人呢?
在Z國,當個屌絲男青年不是你的錯,因為你的出身決定了你的平民身份無法更改,在這個拚爹的年代,你沒有當官的和做老板的爹,也不可能像個別女青年一樣去認個幹爹,所以你注定了要在社會的底層摸爬打滾,吃盡各種苦,受盡萬般累,如狗刨食般地奮鬥。
如果你再不機靈點,你就準備一輩子當狗刨食吃吧!
秦朗,他才不會甘心做這樣的狗呢!
不過,韓曉暖好像也並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種拜金女,在他約出她來的第一次她便喜歡上了他。
沒辦法,帥氣、聰明、有才幹的青年才俊,哪個女孩子不喜歡呢?
嗬嗬!真不是自誇,韓曉暖就這樣死心塌地愛上他、黏上他了。
可是他愛她嗎?
他不過隻是把她當著自己心愛的女人的影子罷了!
……
“阿朗,現在該怎麽辦?”可心媽無助的聲音打斷了秦朗的沉思。
可心媽終於叫他“阿朗”了,大概現在把他當成了救命稻草了吧?
嘿嘿!秦朗在心裏冷笑了一聲——當初拿著那本日記來向我討債的時候怎麽沒這麽親熱?
好吧,算了,看在她是可心媽的份上,他就不與他們計較了。
“好吧,為了可心,也為了你們,我準備去F國走一趟,希望能幫你們找出點真相來。”秦朗說。
聽他作出這樣的承諾來,老倆口就像落水之人猛然間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樣,頓時眼裏就閃出了希望之光。
不過,這樣的光芒很快又黯淡了下去。
因為他們心裏明白,就算找出真相來,這個真相也是殘酷的——如果住在古堡的馬可心真是自己的女兒,那自然是萬幸;如果她果真是假的馬可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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