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西域有一個商人,因為貪財成性,隻知愛錢,不知愛身,竟至於割開自己的肚子藏珠寶。唐太宗以此告誡大臣們說:‘明珠乃身外之物,貪財實自殘其身。為主貪,必喪其國,為臣貪,必亡其身。賢者愛財損其誌,愚者愛財生其過。徇私貪濁,妄受財物,到頭來必定反誤了自己的身家性命………”
趙普連連稱是,自責不已。
趙匡胤眼見二人氣氛略有些尷尬,便不再說此事,開始隨便說了些零零碎碎的小事,然後便告辭回官。
趙匡胤走後,趙普心裏就揣上了一個小兔子,狂蹦亂跳,七上八下。他連晚飯也沒吃,趕緊派人將金子換裝到箱子裏麵,派人送到三司衙門,說是陛下命吳越國送來的軍費。
但做完這些事,趙普依然心中忐忑不已,將所有人都趕出自己屋子,晚上睡覺都是和衣躺在了上,他感到恐懼,感到一顆心在悸怖戰栗。剛要迷迷瞪瞪地睡去,卻突然像雙腳踩空,整個身子掉進了萬丈深淵,一個激靈驚醒,早已冷汗涔涔。
對於當今天子的脾氣,恐怕再也沒有比趙普熟悉的了。
趙匡胤既熱得像一團火,又冷得像一塊冰;他那顆心,既柔軟得像一捧棉絮,又堅硬得像一塊山石。對於言官,對於文士,對於老弱病貧,他極盡嗬護,愛憐有加,從不過分加罪,更不無辜枉殺一人,是一個寬厚仁慈的長者。
可是趙匡胤最憎恨那些貪官汙吏、坐贓受賄之徒,一旦現,絕不心慈手軟,該殺的殺,該製的製,從不寬恕,簡直是個猙獰可怖的嚴苛之君。
趙普還清楚地記得,建隆三年,趙匡胤曾專門針對盜贓罪下詔,詔曰:王者禁人為非,莫先於法令;議事以製,必務於哀矜。世屬離亂,則糾之以猛;人知恥格,宜濟之以寬。竊盜之徒,本非巨蠹,奸生不足,罪抵嚴科。今條法重於律文,財賄輕於人命,俾寬禁之,庶合舊章。今後犯竊贓滿五百貫者處死,其錢以一百貫足為陌,不滿者降罪差處。
竊贓滿五百貫即被處死,足見趙匡胤對貪贓枉法的深惡痛絕和懲貪除奸的鐵石之心。
這些年來,許多朝廷官員因貪贓受賄而被無情處死的往事,就像折子戲一樣,在趙普的腦海裏一幕一幕地閃過。
建隆二年,商河縣令李瑤因為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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