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旱災,過不下去了,隻能和父母來到京師投親靠友,走到半路上,父母也相繼餓死了。隻剩下她和一個小弟。等到她姐弟倆曆經千辛萬苦,來到京城後,沒想到親戚家已經搬到南京。於是乎,頓時就傻眼了。
不得已,金翠蓮隻好在酒樓賣唱,來養活她和自己那個弟弟。隻是,接下來的戲碼也就沒什麽新意了,由於她唱的還不錯,不知怎麽的就被醉仙樓看中了,然後就中了醉仙樓的圈套,稀裏糊塗簽下了賣身契。一輩子算是賣給醉仙樓了。而且更可氣的是,她連一個銅板的賣身錢都沒有拿到。實在是太過分了!(其實也不能怪她,簽字的時候仔細看過條約,很是不錯,隻是等到簽字完畢,就老母雞變鴨了。仔細想想也不奇怪。醉仙樓那是誰的產業——那是錦衣衛的產業,擺弄著些還不是小菜一碟嗎!)
開始金翠蓮還不服,屢次去順天府上告。隻是,人家卻是根本連她的狀子都不接。就被轟了出來!金翠蓮也是一個倔脾氣的女子,順天府不行,那就換一家。可是沒料想,她幾乎走遍了整個京師的大小衙門,竟然無人敢於受理。想想也是,一方隻是一個貧苦無疑的弱女子。而另一方是兄凶名卓著的錦衣衛,頂風都能臭八條大街,誰敢接手這個燙手山芋!而隨著金翠蓮告狀次數的增多,醉仙樓也開始嚴格控製其她們姐弟,可憐她的弟弟,今年十三歲,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卻是被餓得皮包骨頭。
所以金翠蓮算是豁出去了,反正左右都是一個死,還不如搏上一搏!於是這才有了今天的這一幕!
“賣身契可在——”張麟麒聽罷之後,不動聲色的道。張麟麒這話是問的吳孟明,而吳孟明顯然也是被問到了,正在考慮要不要拿出來。拿出來吧顯見得服軟了。不拿出來吧又確實站不住理。要知道張麟麒可不是那種平頭老百姓,可以隨便糊弄的……
正在吳孟明左右為難時,卻是金翠蓮忽然聲音清脆的道:“將軍大人,小女子這裏也有一份賣身契,雖然是抄錄的,卻也是一字不差,不知合不合用!”金翠蓮也是一個有心計的女子,既然知道來硬的不行,就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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