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羊城(下)(1/3)

半響後,丁翰義帶著兩名保安走進調解室,和民警老淩寒暄兩句,“淩警官,不好意思,耽擱你時間。”


“沒事,沒事,這也是我們的工作。”淩警官冷眼旁觀。丁翰義在他的轄區內,是經常有事的主。


丁翰義這才轉向精英大狀模樣的秦律師,滾刀肉般的道:“想要和解可以,每人賠償五千!”


秦大狀推一下鼻梁上的金絲眼鏡,有條不紊的道:“我的當事人的賠償金額,已經表達出足夠的和解誠意。你提出的這個金額,法律不支持。


如果不願意和解,那我們走法律程序。


毆打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兩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結夥毆打他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我沒有適用錯條款吧?”


他一看就知道兩個保安有一個是輕微傷,打人不能打臉啊!太容易打出輕微傷。


這是沒法按照情節輕微的條款處置。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丁翰義訕訕的笑笑。要麽虧接近兩千,要麽賺六千,這怎麽選是很明白的事。


他真要強壓下來,他底下的小弟也不幹。誰踏馬是傻子!有三千塊不要,卻願意去拘留說住十五天,還要交罰款?


“行。和解!”




從派出所簽完字出來,陳海程心裏還生著悶氣,情緒不高。


陳母在旁,倒是安慰著他:“算了,算了。花錢消災!真進拘留所十天。家裏上上下下都要驚動。還有你的工作怎麽辦?”


陳父在市裏的事業單位,市國土局的測繪辦上班。


這話說的在道理,他十天不去上班,請假肯定請不下來。陳海程不爽的道:“我就是受不了這窩囊氣。合著他們先動人打人,我還手還要賠錢!”


陳嫵符合媽媽的話,勸慰道:“爸,這錢我出,你別在意。沒事就好。”她是家裏的獨女。


陳海程歎道:“囡囡,這是爸爸弄出來的事,怎麽能讓你拿錢?不要再說。”


兩名來作證的熱心鄰居跟著誇陳嫵,“小嫵懂事。老陳,你好福氣!”他們本來是作證保安先動手的。但老陳閨女找來的律師壓根就沒問他們這個。


總得來說,一人賠三千塊,這事辦的很窩囊。回頭小區的物業肯定更囂張!


但他們也理解老陳的難處,真被關十天,在單位裏估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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