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直男趙康(2/3)

李愛華愕然,這都多久的事怎麽還念著:“他是因公務遲到並沒錯,錯的是我,當時不願去卻礙於我媽妥協了。”


其實那時候她心裏一直想找出幫過自己的人,並不願相看。不過也沒什麽後悔的,就如她爸所說,不經事也不知道人心險惡不會防人。


田韶笑著道:“那你等會跟他說,他也不會一直愧疚。”


約好五點半在國營飯店匯合,三個人提前了半個小時出發。卻沒想到趙康竟先一步到了國營飯店,並且連菜都點好了。


田韶覺得他這次表現不錯,但麵上還是說道:“之前咱們說好了我請客,怎麽能讓你付錢。”


趙康在感情方麵有些遲鈍,但還沒傻到相看讓田韶來掏錢,這要讓愛華同誌知道就徹底沒戲了:“這有什麽關係,下次你再請過。”


李愛華聽到這話看著趙康的眼神頓時不對了,這人該不是看上了田韶吧!這可不行,田韶今年才十七歲,兩人相差了八歲。


田韶一口應下。


坐下來以後,趙康就為那日的事道歉。


李愛華很客套地說道:“對不起啊,那日是我不對。你們保護人/民的財產與性命安全,平日很辛苦,我那日卻還因為你遲到發脾氣實在是不應該。”


趙康聽到這話很高興。他工作性質比較特殊,忙起來可能十天半月不著急,所以對象一定要理解並且支持才行。不然結婚以後肯定日日要吵架了。


“是我的錯,我當日應該派人去紡織廠告訴你這事,這樣你也就不用等那麽久了。”


既是誤會,說開就好了。


李愛華知道田韶現在無心虛對象,意有所指地說道:“我家小韶說,五年之內要拿到專科文憑,然後才會說親。”


這話的意思是,讓他別在田韶浪費時間。


田韶多敏銳的人,一聽就知道李愛華誤會了,她看著趙康讓他解釋。


可惜趙康是個直男,不僅沒明白話裏的意思還想起了朱玉秀老人。對這位老同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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