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二章 裴越的改變(1/3)

說完婚期的事,裴越又問了投資公司的事。為了跟田韶有共同語言,他也後騰出一點時間來會看金融方麵的書,有時候見到林潤之也會向其請教。當然,學了那麽久也隻學了皮毛,深奧的東西他也沒時間去鑽研。


裴越有些擔心地說道:“這投資公司,需要的本錢很多,而且風險也很大。”


田韶知道他的性子,早就想好了說辭:“是要很多錢,不過現在正是港城經濟高速發展的時候,隻要找到好的項目肯定能賺。另外,若是在在這兒碰到立意不錯的項目,我也能以投資公司的名義給他們投資。”


說完,她簡單解釋了下自己以後在內地投資的方向。簡而言之,其實就是扶持鼓勵國內自己做研發的人跟團隊。田韶覺得,哪怕隻成功了一個都值了。


這是好事,裴越肯定支持了。


田韶說道:“裴越,這事你知道就行,不要告訴廖叔更不能上報。”


裴越點頭說道:“這事確實不能上報,不然會有數之不盡的麻煩。”


這可不是千八百,這是上億的資金。哪怕最後查出來是田韶用稿費賺的,但這些查的人隻要有一個心術不正就會給她帶來麻煩。若隻是麻煩還算好,就怕包藏禍心,有些人為了錢財殺人放火叛國都在所不惜的。


田韶很是意外地說道:“我還以為你會讓我上報呢!”


裴越搖頭說道:“若是幾十幾百萬上報還沒事,這麽大筆財產一個不好可能會帶來滅頂之災。還有,你以後就算有看好的項目也不能自己出麵,一定要讓公司的人來做這事。”


田韶覺得他變化很大,以前說是原則性強實則就是一根筋,現在卻知道變通甚至還幫著她隱瞞。


“對了,這投資公司你占多少份額?”


田韶笑著說道:“計劃是我占七成,包華茂兩成,剩下的若高層做得好的就給與股份獎勵。這投資公司以後是落在包華茂名下,我隻是大股東。隻要以後公司不上市就不會有人知道此事。”


裴越覺得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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