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二十四章 分錢(1)(2/3)

歲有什麽關係。”縿


三歲之內沒問題,但再大就不行了。


田韶跟敏行接觸過,這孩子性子內斂,配個活潑開朗的正好。隻是因為怕大嫂不同意就瞞著,這事做得不大行。也虧得大嫂樂見其成,若大嫂反對呢,那到時候感情深了再分手?


想了下,田韶覺得晚上該跟譚越提下這事。婚姻大事上都處理得這樣了,要工作上碰到難題呢?難道也能逃避。


白初榕不知道她所想,笑著說道:“等見過麵,明年就該見家長將婚事定下來了,到時候得張羅他結婚了。”


對她來說,敏行就是第三個兒子了,他的婚事肯定自己張羅了。至於周思卉,白初榕是不放心的,到時候讓她給自己打下手。


提起結婚這事,田韶就說了錢的事:“大嫂,錢都帶回來了,我直接給換成美刀。敏行跟敏雋剛參加工作沒什麽錢,可結婚要花錢,成家了還得養孩子各種花銷。所以我跟譚越商量了下,你們兩家都七十萬,我們六十萬。”


白初榕一聽就拒絕了:“那不行。小韶,不瞞你,我也跟你大哥商量了。你大哥的意思是拿出二十萬買金條,然後放回那個箱子裏。剩下的一百八十萬,每家六十萬。”縿


之前那些金條就當是借用了,現在賺了就放回去。若是將來小舅回來了,到時候再跟小舅平分。


田韶覺得這樣安排也挺好的,笑著說道:“那就按照大哥說的,二十萬買金條,剩下的三家平分。大嫂,這些錢你想好了怎麽用嗎?”


白初榕早盤算好了:“買三套四合院,再去秀水街給他們每個人買兩個店麵。剩下的,就放銀行吃利息。”


田韶驚愕不已:“大嫂,你說將錢放銀行吃利息?”


白初榕解釋道:“我本來是想把錢都拿出來買房子跟鋪麵,但你大哥說這樣動作太大了,會被人舉報的。到時候上頭來查,咱們就得將錢的來源交代清楚,太麻煩了。”


她本來是準備在秀水街再給三個孩子買三五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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