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七十八章 六丫番外(9)(1/3)

田大林背著李桂花去找了田韶,與他說不放心陸觀潮:“你娘就算許多地方做得不好,他直說就是,可不說就一臉的嫌棄。”


聽到這話田韶不由想起五丫跟她訴苦,說李桂花不講衛生嚼飯給孩子吃。她心裏暗暗嘀咕,換她也嫌。當初她堅決不同意讓李桂花帶孩子,就是因為她身上陋習太多,而你要不樂意說幾句她又覺得委屈。


田大林是不放心陸觀潮了:“他現在嫌我們,等以後功成名就賺錢了,也可能會嫌老五。大丫,不要幫扶他,現在這樣就好。”


田韶笑著道:“我不會特意相幫,但也不會打壓,能否成為知名律師就看他自己的本事了。”


頓了下,她寬慰田大林:“你也不用擔心五丫以後吃虧。他們登記之前簽訂了一份協議書,若是離婚,孩子跟著五丫那婚後財產她可以分到四分之三。除此之外,陸觀潮每個月還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有這份協議,她自然是希望陸觀潮事業有成,這樣就算將來他變心離婚,五丫也能分到很多錢。錢能解決百分之九十九的問題,再有她們護著,五丫一樣可以過得很好。


這事陸觀潮是說過,但婚前說過的話哪能當真。


“大丫,我聽說港城那邊沒有婚後財產的說法。誰賺的,那就是誰的。”


田韶驚訝他竟為了五丫還打聽這個:“婚前協議是受法律保護的。簽署了婚前協議,離婚就得按照它來辦。”


“港城許多有錢人結婚之前都會簽訂這樣一份協議書,目的是防範另一半婚後分走財產。我們這份協議書,主要是為了保障五丫的利益。”


這份協議明顯是偏向五丫的,但陸觀潮想要借助田韶的人脈跟譚越的背景,所以很爽快地簽下這份合約。


田大林說道:“那、那五丫名下的房子呢?”


田韶笑著道:“這是婚前財產,婚前財產不在離婚分割範圍之內。爹,這事你就別操心了,有我在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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