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一十六章 李愛華番外(8)(3/3)

戀愛的關係。


李愛華鬆了一口氣,與趙萱說道:“這次應該是定下來了。”


兩個人談了一年後,雙方家長開始催婚。趙靜有些猶豫,她還想再奮鬥兩年。一旦結婚有了孩子肯定要分心,沒法專心幹事業。可他跟馬己輝都有房貸要還,到時候還要養個孩子,結婚後再要孩子的話生活會過得比較拮據。


趙萱說道:“這戀愛時間太久,失去了新鮮感可能就不想結婚了。至於說有了孩子會影響事業,不行的話到時候讓媽給你帶,帶到幼兒園。”


見她還在猶豫,趙萱說道:“女人總歸要走這一步,除非你不想結婚。既然要生,還不如早些生。不然等你拚到三十五六歲再要孩子,那時候說不準都很難懷上了。”


在她的勸說下,趙靜還是鬆口了。


兩家大人坐下來商議婚期,這談婚論嫁,自然是要談到彩禮跟陪嫁的。


馬家按照風俗來,給了二十八萬的彩禮。而李家除了陪嫁魔都一套房,還承諾男方給的彩禮都給趙靜,自家一分不留。


趙靜跟馬己輝兩個人聽到房子的麵積跟地段,都驚呆了。那個地段的房子前幾年暴漲,一百三十多平的房子現在近兩百萬。


等吃完飯將馬家的人送走,她問道:“媽,你什麽時候給我在魔都買房了?咱家什麽時候有這麽多錢?”


聽到是二十多年炒股買的,且姐妹兩人一人一套,趙靜抱著李愛華說道:“媽,你真是太厲害了,太厲害了。”


馬己輝名下也有一套房,他父母付的首付自己還貸,那房子九十多平。


算上陪嫁跟趙靜買的,這麽一來結婚後兩個人名下有三套房子。


趙靜扒拉一算,結婚後住到馬己輝那套房子,她名下的兩套房租出去,租金還了房貸還有結餘了。


除了房子,李愛華還給了趙靜十萬的現金做陪嫁。


趙靜覺得給得太多:“媽,當初大姐結婚,你可沒給這麽多。”


趙萱結婚時,確實沒給壓箱底,因為兩個人情況不一樣。


李愛華打了預防針,說道:“靜靜,你大姐是招贅,磊磊姓的趙,我跟你爸手裏的東西以後都會留下磊磊。”


趙靜有些好奇地問道:“媽,咱家還有什麽東西?”


李愛華沒將魔都還有兩套房的事說出來,隻是表示家裏的東西以後都是趙磊的。等他們退休後,也會跟趙萱一起生活。


趙靜見她不願說,轉頭去問了趙萱。


趙萱覺得這些事沒什麽可瞞的:“咱家在魔都有四套房,媽原先打算我們姐妹兩個人每人兩套。隻是我招贅後,我們姐妹兩個人每人一套,剩下的兩套他們百年後準備給磊磊。”


至於他們現在住的那套,她是想著父母退休到時候賣掉。要父親舍不得,就留著出租。


趙靜驚呼出聲:“媽竟在魔都買了四套房,這也太厲害了。”


趙萱說道:“媽是為我們以前才那麽拚,咱們以後得好好孝敬媽。”


“那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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