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姑娘,請恕雲龍直言,救這個孩子的命沒說的,我也讚成,可你就這樣帶了他走......畢竟這四姑娘是朝廷的欽犯,那麽這孩子...也就是欽犯,王爺又不在京裏,萬一太後追究起來......終歸不妥,是不是再斟酌一下?”李雲龍見甄寶人將剛洗幹淨裹好的孩子一抱就要走,有點兒繃不住勁兒了,一伸手將甄寶人拉到屋子的另一側,壓低聲音問。
畢竟外頭守門的是安王爺的人,四姑娘難產死了沒關係,可肚子裏的孩子若是不見了,太後真的追究起來,安王也難逃幹係。
經過潁州城一役之後,李雲龍待甄寶人就像安王一樣敬重,事事唯她馬首是瞻;否則四姑娘遭遇難產,性命岌岌可危,他也不會如此十萬火急地尋找甄寶人,也不會冒著風險送她與四姑娘見最後一麵。
再者,李雲龍深知太後恨誠王入骨,無論這個孩子是否無辜,她都不會輕易放過的。
可甄寶人今日直接把朝廷欽犯帶走,與私下見麵相比,性質完全變了,等同於知法犯法,理當罪加一等;太後若是震怒,再找她的麻煩,不就讓王爺為難了嗎?
“今日甄府四姑娘難產,一屍兩命,事實俱在,有太醫、接生婆及丫鬟秋絮為證,太後一向仁善為本,怎麽可能因此將無辜的人治罪呢?”甄寶人清冷冷的眸子往屋子裏一掃,不僅不壓低聲音,反而刻意抬高了聲音。
在甄寶人的心中,對李雲龍的想法完全是嗤之以鼻。
四姑娘算什麽欽犯,她又沒參與造反,不過是殃及的池魚!剛出生的孩子,也成了欽犯,那簡直就是對人權的褻瀆。太後你真的有本事,去把誠王那個罪魁禍首抓回來好了,折磨女人和孩子算什麽!
她既然答應了四姑娘,這個孩子她就管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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