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白腦殼徐爭三人,都是蹲著的,所有我開槍打中的是人小腿。
看褲腳看不出來是什麽人,不過肯定不是刀疤老婆。
子彈穿過小腿,被打中這人立馬摔倒在地。
先倒地,再是慘叫出聲。
在他慘叫的時候,白腦殼已經伸出手,抓住這人的頭發將他拖到一邊。
同時跨步,騎在這人身上,手中匕首進出,照著肚子就是一頓捅殺。
以往白腦殼捅人,都會把手指貼在匕首上,隻留出一個刀尖。
這樣吃肉不深,威懾大於傷害。
但今晚他也是徹底發狠了,手中匕首刀刀沒柄。
徐爭手裏的殺豬刀,也朝著一個人砍過去。
揮刀的時候他沒有起身,這一刀砍在第二人的膝蓋上。
殺豬刀這種東西,能刺能砍能剁,就我而言,比大名鼎鼎的五六刺刀好用得多。
徐爭憋了一路,一刀揮出,沒有半點留力的打算。
殺豬刀刀刃的雪白,直接吃進肉裏,隻剩下烏黑的半段刀身。
隨著殺豬刀的抽動,第二人也被放倒。
今天算是有心算無心,這兩人空著手出門,該他們命中有這一劫。
看了一眼倒地的這兩人,都不是刀疤。
徐爭和白腦殼已經壓製住這兩人,恰好該我來對付刀疤了。
刀疤手裏拿著一把獵槍,雙眼圓睜,鎖骨上哪條疤痕扭動,管都沒有管身後那兩人,踩著他們衝了出來。
手裏的獵槍調轉槍口,指向我們。
這是到了搏命的時候了。
當時我蹲在地上,沒有正對著槍口。
而且刀疤槍口指著的恰好是徐爭。
舉槍已經來不及了,我隻能丟掉右手的手槍。
(我是右利手,做事時候習慣先用右手)
撲出去抱住他雙腿,死命往後一扯,將他摔在地上。
之所以要放槍,因為我槍一直是上膛的,拿著槍高搞這種動作,槍口很可能會對準我,走一下火就完蛋了。
當過兵摸過槍的人都知道,槍口這東西對著人,危險有多大,特別是上膛開保險的槍。
電光火石之間,我來不及想太多,不敢保證砍刀疤一刀,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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