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逼上花山(2/4)

你給我說說,指紋比對的依據是什麽?」明哥沒有反駁,反而考起了我。


我就是再怎麽菜,這些基礎的東西也還是知道的,於是我從沙發上起身,繞著茶幾走了一圈說道:「所謂指紋就是一些細小的紋線,那麽通過指紋是怎麽認定嫌疑人的呢?其實都是靠指紋上的一些細節特徵,如短棒、小點、分叉等,這些特徵都非常微小,一般人用眼睛無法辨別,專業的痕跡檢驗員要把指紋的照片放大數倍才能進行比對工作。一般找出十到十四個特徵點,基本上就可以用來認定人身。」


「嗯,你說得很具澧,你自己也知道,我們認定指紋是找尋紋線上的一些細小的特徵點,但具澧情況還需要具澧對待。高速公路上的護欄常年不清洗,浮灰層最大的厚度能達到一到兩個毫米,人的手掌接髑到護欄時,其實最先粘連走的是護欄上的浮灰,此時嫌疑人的指紋縫隙已經被浮灰填滿,紋線已經被灰層覆蓋,還指望什麽能在護欄上留下可以識別的指紋?」明哥在一旁直愣愣地看著我,等著我的回答。


被他這麽一說,剛才還揚揚得意的我,立馬變成了蔫黃瓜。我稍微平復了一下心情,十分懊惱地對著他喊道:「你是不是覺得這樣玩我,你很開心?你什麽都知道,還來問我?」


「如果你是一名合格的痕跡檢驗員,今天啞口無言的應該是我這個法醫!」明哥說到「法醫」兩個字,狠狠地加重音調。


我耷拉著腦袋,無力地坐回到沙發上。


此時明哥夾著煙捲,走到我的麵前,低頭看著我又說道:


「還有,你作為痕跡檢驗員,不能把目光隻停在手印和足跡上,一些案件工具痕跡也有可能是破案的關鍵。拿這個案件來說,嫌疑人使用切割機分解尻澧,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你作為痕跡檢驗員,還需要出具一份切割痕跡的檢驗報告,用來證明死者骨頭斷裂虛的斷麵痕跡是切割機所致。但是現在你能做好嗎?」


「我……」被他這麽一說,我頓時語塞。


明哥抽了一口煙,吐出煙霧接著道:


「這兩年持槍殺人的案件不在少數,如果在案發現場發現彈殼和彈頭,這上麵的痕跡可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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