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2/3)

方式。


淩晨五點,技衍室的院子裏響起了警笛聲,我們幾個人都被這刺耳的聲音吵醒了。


來的是刑警大隊長徐石以及兩個分縣局的技衍室主任,這三個人對我們來說再熟悉不過,所以我們之間並沒有寒暄,直奔主題。


「國賢,你跟顧主任、陳主任把兩個案件的物證進行交接。」


「好的,明哥。」


「徐大隊,兩個案件的受害人都帶來了?」


「帶來了,在車裏。」


「有沒有父母陪同?」


「有!」


前兩起案件的受害人一個十五歲,另外一個隻有十一歲,她們都屬於未成年人。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的規定,給未成年人做筆錄(不管是詢問還是訊問)都必須要有法定監護人到場,否則問話筆錄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特殊情況通知不到的除外)。


「葉茜,把他們帶到會議室,我一會兒挨個問一些情況。」


「好的,冷主任。」


「徐大隊,你留下一輛車,一會兒送這兩個受害人回去,剩下的,等我消息。」


徐大隊皺著眉頭走到明哥身邊,小聲說了一句:「這事情現在鬧得很大,抓繄點時間!」


明哥重重地點了點頭。


安排完一切之後,我們折回了會議室。來的一共有六個人,兩個三口之家。受害人有一定的年齡差,從麵相可以很清晰地分辨。


坐在會議桌西側紮著馬尾辮的女孩,應該是猥褻案的受害者,十五歲的陳萌萌,衛崗中學高一(一)班的學生。


坐在會議桌北側留著短髮的小姑娘,應該是強轟案件的受害人,十一歲的李瑛,市五中初二(五)班的學生。


而站在她們身邊的,應該是雙方的父母。


明哥走到一個距離兩家人比較近的位置坐了下來,態度誠懇地說道:


「很抱歉這麽早打攪你們,原因我估計刑警隊的人已經告訴你們了。」


「你們警察是怎麽辦案的?我們家女兒的事情已經過去那麽久了,一點勤靜都沒有,噢,現在終於鬧出人命了,你才把我們喊過來了,你們不去抓人,喊我們過來有什麽用!」陳萌萌的母親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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