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3/4)

說了半天,你全當笑話聽了?」我有些懷疑葉茜的智商。


「反正我是沒明白,你明白了嗎?」葉茜轉頭問向郭濤。


「明白了一點。」郭濤有些害羞地說道。


「被你們兩個給打敗了,你們剛才不也看見了嘛!」我指著內鎖的插桿,「插桿外伸部分與插澧顏色有明顯的差異,外伸部分顏色明顯較淺。火災發生時門是由插銷插著的,當溫度達到一定高度時,消防隊員用水滅火,使插銷溫度瞬間降低,與鑄劍淬火程序相同。插銷外伸部分位於插節內,雖然經過高溫,但滅火時由於外層插銷的保護未受到水的噴灑或受到的噴灑較少,從而沒有形成淬火,所以沒形成黑色的馬氏澧組織,因此顏色有差異。有了這種顏色差異不就正好說明發生火災時內鎖是從裏麵插上的嗎?如果這起火災是起案件,除非嫌疑人會像孫悟空一樣變成蒼蠅飛出去,否則他肯定也隻能被燒死在裏麵。」


「哦!明白了!」葉茜這才恍然大悟地點了點頭。


「小龍,過來把著火點分析出來!」明哥拋給我一個任務。他幹了那麽多年的刑事技衍,而且還是我父親的得意門生,在火災現場找著火點這是再簡單不過的事情,他不會看不出來,目的很明確,他是在考驗我。


在火災現場,大火幾乎毀掉了全部的物證,我們熟知的指紋(由汗液、油脂等成分組成)在高溫下,汗液會蒸發,油脂會融化,所以指紋不會存在。而且百分之九十九的火災現場,消防官兵會到場救火,足跡在水昏槍的衝擊下也基本上會消失殆盡。


沒了指紋和足跡,痕跡檢驗員是不是在火災現場就沒有用武之地了呢?其實不然,其中判斷著火點就是最為關鍵的一步。


「著火點」也叫「起火點」,從字麵上就很好理解,就是犯罪分子選擇縱火或者火災最先起火的地方,也是物質最早燃燒的地點。判斷好這個點,以它為圓心找尋相關的物證或者提取有價值的檢材回去化驗即可。


舉個例子可能會更加直觀,假如這個案子是縱火,那在著火點或許會留下助燃物(酒精、汽油等),也有可能會留下打火機的防風帽等等,這樣對整個案件的定性都會有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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