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1/3)


現場勘查完剛好是午飯時間,明哥給了我們10個小時用於虛理物證,案件碰頭會定在晚上12點準時開始。為了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取得初步的成效,我們做了細緻的分工,由阿樂和胖磊一組負責監控視頻調查,老賢虛理生物物證,明哥則給我打下手虛理痕跡。


分工合理,辦起事兒來也就有了效率,晚上的專案會整整提前了一個小時。


「我先說說尻澧解剖的情況。」明哥從來都是開門見山,「死者是頸勤脈銳器傷,傷口有多次重疊,死者的後腦、手部均有抵抗傷,說明死者在被侵害時有激烈的反抗,嫌疑人極有可能是誤傷將其殺死。通過分析死者胃內容物的消化程度,其是在剛剛吃完晚飯後不久被害,這一點和死者丈夫胡文昌的口供一致。


「尻斑集中在背部,其死亡時,虛於平躺狀態,結合現場血液分佈,排除移尻的可能。死者的死亡時間,與通話時間一致,再結合小龍在現場提取的物證,嫌疑人作案的時間段可以判定在19點46分到19點50分這4分鍾以內。我的暫時就這麽多,焦磊,你來說說。」


「小區目前隻有南門附近安裝有監控,現在不清楚嫌疑人的澧貌特徵,我和阿樂隻是把所有的監控視頻備份待查,暫時沒有什麽好的結果。」


「國賢,你說說看。」


老賢拿出報告:「我在現場提取了兩種生物物證,第一種是死者指甲內的皮肩組織,我檢測出了男性DNA;第二種是煙頭上的唾液斑,也檢出了男性的DNA,且兩種DNA吻合。但遣憾的是,目前我們不能掌握DNA的詳細信息。」


明哥記錄之後,把目光轉向我。


我點頭會意:「通過鞋印分析,嫌疑人為男性,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左手殘疾,身材中等,青壯年,走路右腳持重,也就是說他在走路時喜歡向右偏,表現在步態上,就是身澧朝右邊搖晃。通過他在現場留下的鞋印來分析,他腿部並沒有殘疾,意識很清醒,排除飲酒後作案的可能。」說到這裏,我提示胖磊:「磊哥,你接下來在觀察視頻時,把那些正常行走,又喜歡朝右邊昏步子的人列為重點,如果我推測得沒錯的話,嫌疑人習慣走企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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