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亂世梟雄 > 章節內容

我的書架

第一千零二十五章死士養成之第一步(2/3)

雨說道:“很好,你繼續說。”


“我在七歲的時候便殺了一個人,我殺的是當時將我拐騙來的一個老頭,我趁著他喝醉的時候,用石頭活活將他砸死的,力氣不夠,我在他腦袋上砸了很多次才砸死。因為當時我要是不殺她,第二天他就會將我腿打斷,讓我變成殘廢乞丐,給他要乞討賺錢。”


“外麵還有他的同夥,我當時不敢出去,靠吃他的屍體活了十天!”


一百名教官中有不少人怒了,罵著想要上去教訓李勝利,被聶小雨看了一眼,便乖乖退到了一邊,繼續聽講。


聶小雨看著麵前這個已經不能稱之為人的家夥,給一百名教官說道:“第一步,便是讓學員將他心中最真實的想法說出來。”


一百名教官連忙拿出筆記本和炭筆開始進行記錄。


聶小雨繼續說道:“下麵進行第二步——折磨和摧殘。”


“今天我選擇的是水刑,給大家發的教材裏麵有十幾種酷刑可以達到這個目的,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和天賦進行選擇,但有個前提,不管你們用哪一種酷刑,都不能讓受訓學員死去,也不能給他們身體造成不可恢複的損傷。”


曆史上有很多刑罰,都是殘酷到了聳人聽聞的程度,但大多數都有一個共同的缺點——就是它對人體的損傷實在太大,受刑的人折磨不了幾天便死了。


比如據說最早出現在漢代的一種叫做“披麻戴孝”酷刑,就是用鞭子把犯人打得渾身體無完膚,然後再把麻筋沾到犯人的身上。之後等血液幹結之後,再一條一條的往下撕扯。


還比如說唐宋時期出現的酷刑“梳洗”,就是用開水往犯人的身上澆,然後用鐵絲刷子不停的刷,直到把犯人弄的血肉模糊,露出骨頭為止。


這樣的酷刑不管是誰,承受的人堅持不了幾天便死了。


更不用提千刀萬剮和點天燈之類的東西,連一天都堅持不了就死了。


還有什麽五馬分屍、車裂和腰斬等等,雖然說殘酷無比,但已經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