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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羅幼度治軍(2/3)


盡管這支軍隊由潘美負責訓練事務,但羅幼度並沒有打算給他自主權。


訓練得按照他的意思來,禦營司上上下下是他羅幼度的兵,而不是潘美的。


哪怕潘美不樂意,不願幹,羅幼度也不會妥協。


這支禦營司對於他來說,有著極大的意義。


“仲詢,昨夜我想了很久,應該怎麽發表今日說話。是立規矩,還是講軍規。最終我卻選擇了說這些,你可知今日我在校臺上說那些話的用意?”


潘美道:“學生猜是因為‘足餉’。”


羅幼度贊嘆道:“知我者,仲詢也!任何規矩軍法,在足餉麵前都是扯淡。有餉是軍,無餉是匪。軍規能夠束縛一群滿足的兵,束縛不了一群鋨著肚子的兵。”


歷史上的強兵很多,但總結來說,莫不過是兩點。


以勤物來表示,便是狼與豺。


狼群紀律鮮明,縱橫千裏吃肉。


而豺有著無所畏懼的勇氣,雖然殘暴兇悍,但卻視死如歸。


五代十國的強兵大多都屬於豺,走到哪搶到哪,所過之虛,一片狼藉。


這種兵是強悍,但隻能強悍一時。


故而羅幼度想打造出一支如同嶽家軍、戚家軍這樣軍紀嚴明的鐵血勁旅。


但若在這個時代,你來一個“凍死不拆屋,鋨死不擄掠”作為軍中口號,隻會給人視為傻瓜蠢蛋,沒有半點效果。


嶽家軍、戚家軍為何會有這種軍紀?


嶽飛、戚繼光超凡的軍事水平當然是關鍵,但真正關鍵的在於他們足餉。


嶽飛鎮守襄樊的時候,還兼任營田大使,軍隊稻穀收入最後達十八萬餘石,可供應兩個半月左右的軍糧,史稱“使戎伍攻戰之暇,俱盡力南畝,無一人遊間者。其疆理滿洫之製,皆有條緒。”


種田的同時嶽飛也在開辟其他利源。


當時官府和軍隊經商牟利,開設酒坊之類,是合法的。


劉光世、張俊甚至利用此道中飽私囊,尤其是張俊打仗窩囊,賺錢經商的能力超絕,堪比富商陶朱公。


而嶽飛則任用了李啟負責嶽家軍的生意經營,一年可獲利一百六十萬貫,是嶽家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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