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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而鄭徽卻是更下流了,下流到了乞討為生,不以為恥的地步。
當他能夠撐一根竹杖,慢慢走路時,自勤來施捨他的人就一天比一天少了。盤踞在土地廟的那些乞兒們,原來可以沾他一點光,以後又把他看成一個累贅。斜眼兒倒很同情他,但作為一個頭兒,他有他的法度,如果私心偏袒,容許鄭徽坐享其成,不能服眾,他的丐頭的地位,便有被篡奪的危險。
因此,斜眼兒不能不發話。「喂,新來的!」這是他們問不出鄭徽的姓名,自然而然地所賦予的一個代名詞,「你也該出去做點生意了!」
「我從沒有做過生意。」鄭徽慚愧地說,「不識秤,也不會打算盤。」
斜眼兒又好笑,又好氣,「你倒像個書獃子!你道什麽生意?我說的是沒本錢的生意。」
「難道是去打家劫舍嗎?」鄭徽囁嚅著說,「我想不是的。斜眼兒哥,你實說了吧!」
「你真的不懂,我隻好實說了,兩個字:討飯!」
「噢——」這不足驚異,但他卻感到為難,有現成的冷飯殘羹,背著人也就吃下去了,若要仰麵求人,伸出一隻手去乞討,那可是比死還難!
「怎麽樣呢?」斜眼兒催問著。
「我,我不會,我不知道怎麽討法?」
「誰又是生下來就會討飯的?還不是逼到沒有辦法,隻好不要臉了。」斜眼兒停了一下,開了教訓,「討飯也算三百六十行中的一樣行業,要難,比什麽都難;要容易,比什麽都容易。」
「那麽,請你先說容易的。」
「容易,就是不勞心、不努力,張口去討,伸手去要。哪怕你萬貫家財,蟜生慣養,要吃飯,要錢花,不也要開開口、伸伸手?不然,誰知道你要幹什麽?總而言之一句話,如果討飯不是件最容易的事,一個人就不會去討飯。」
「嗯,嗯,這話不錯。若是還有比討飯容易的事,盡可以自食其力,何必是這樣叫人看不起?」鄭徽接著又問:「斜眼兒哥,你再說那難的。」
「難的就是你現在心裏的想法,舍不下那張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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