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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的是翁曾桂,還有會審的兩員司官,一個叫林拱樞,是道光名臣林則徐的第五個兒子;一個叫剛毅,滿洲鑲藍旗人,此人肚子裏沒有多少墨水,可又喜歡掉文,以至於常鬧笑話。刑部公事常有的一句成語「草菅人命」,在他口中便成了「草『管』人命」。不過他肯下死工夫,律例爛熟於胸,所以雖是直隸司的員外,亦奉命會辦。刑部司官中,浙江籍的好手甚多,但一個都不曾派到,為的是怕他們心有成見,審問不公。
這三位司官承辦這樣一件「名案」,興竄之餘都不敢掉以輕心,案情讀了又讀,凡有疑問,都用籤條簽了出來;下手的方法,亦都一致同意,抽餘剝繭,照案情發生的經過,從頭問起。
因此,第一堂隻提傳四個人,除正犯葛畢氏以外,其餘三個證人是:房東王心培、嶽父喻敬添,還有一個沈澧仁。
首先要問的是小白菜,這是意料得到的事,所以刑部各司的官役,都涉水來到「南夾道」——刑部在皇城西麵,正對著西安門一條南北通衢,名為刑部街,街西自北而南,依次是大理寺、刑部、都察院,就是所謂「三法司」。刑部街的地勢最低,春夏之間,積水是常事,所以京師有個說法,叫作「水淹三法司」。至於刑部的「南夾道」,是浙江司所在地,其時春雨連綿,流潦沒膝,好事的都涉水而來,墊足翹望,為的是要看一看小白菜究竟艷到如何程度,到底像不像謀殺親夫的樣子!
這當然妨礙問案,但拒之不可。翁曾桂唯有簡略地問一問姓氏、年齡、籍貫,成親幾年、有無子女,隨即吩咐還押,另問證人。
第一個被提上堂的是沈澧仁,問過他跟小白菜的關係,翁曾桂又問:「葛品蓮管你叫什麽?」
「他也叫我幹爺。」
「葛品蓮死的那天,你看見過他?」
「是!」沈澧仁答說,「那天是十月初七,我在大橋茶店吃茶。看見品蓮過去,樣子好像不大對,我趕出來叫住他問,問他是不是流火又發了?他說還好,又說肚子鋨了,要去吃點心。」
「所謂『樣子不大對』,是怎麽不對?」
「是發冷的樣子。」
「那天,天冷不冷?」
「十月小賜春,一點不冷。」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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