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兒子羅陽是被羅旭光送到華京市來鍍金的,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兒子竟然喜歡上了這裏的一個女民警,而且還是一個什麽政法委書記的女兒。 這倒是無所謂,一個地級市的政法委書記的女兒,配上自己的兒子,倒也不辱沒了身份,但是關鍵是,人家根本就不喜歡自己的兒子。 而自己的兒子,還傻乎乎的,竟然不會省廳,非得在這個地方耗著,這都耗了快三年了,也沒有追上人家。 現在倒好,弄的直接上被一條瘋狗給咬的差點毀了容,而人家那個女孩子,還是一點也沒看上自己兒子,還聽說人家已經有男朋友了。 這也太*蛋了,自己的兒子,那可是典型的高富帥富二代,那個女孩子也太沒眼光了,從另外一個方麵講,也說明自己兒子太沒眼光了,這樣的女孩子,連點最起碼的眼光都沒有,自己兒子怎麽會看上她呢。 既然沒戲了,你趕緊走啊,回省廳,以自己的關係,那還不是想跟哪個領導的女兒好就跟哪個領導的女兒好啊,可是兒子就是認死理,竟然就非得在這裏耗著。 現在倒好,人沒追到,自己也被瘋狗咬了,你說這可怎麽辦啊? 羅旭光是越想越生氣,越想越覺得自己吃了虧,兒子被咬了,那個女孩子沒追到,而咬人的狗的主人還沒賠償。 自己也是這樣就回省廳了,那以後自己還要不要混了? 所以,羅旭光副總隊長,一定要在華京市找回點麵子來。 當然了,麵子找不回來,在快感上,找回來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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