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會堂口。 兩個警察走了進來,堂口門廳裏的小弟們立刻都是紛紛站了起來,看著兩人。 “李進在嗎?”其中一個警察問道。 “你找我們李總幹什麽?”一個戴著眼鏡的年輕人上前問道。 現在的四合會已經不叫四合會了,而是四合貿易有限責任公司。 下麵的人也不叫李進為老大了,都是叫李總。 四合會現在基本上已經漂白,當然了,那些在夜總會看場子的人,還是有很多的。 畢竟在夜總會那種場合,光是靠文明,是解決不了什麽問題的。 “李總?”其中一個警察笑了起來:“都當上老總了,真有意思?” “我沒感覺多麽有意思?”年輕人笑著說道。 “那個什麽,快叫你們李總過來,跟我們去警局走一趟,我們有事情需要他協助調查。” “是嗎?既然是協助,那就在這裏直接問吧,我看我們李總就沒必要去警局了吧?”年輕人不卑不亢的說道。 “你說了算還是我說了算,讓他去就去,怎麽?還要我們動手嗎?” “警官,現在是法治社會吧,我們李總可是協助調查,又不是什麽嫌疑人,你沒有權利帶人的,如果要帶人也可以,手續,手續呢,傳喚證、拘留證、拘傳證都可以,沒手續,對不起,我會打電話投訴你們的。”年輕人不慌不忙的說道。 “好小子,懂得法律了。”兩個警察都是一副咬牙切齒的樣子。 他們平時讓誰到警局去,都是一句話的事,哪裏想到今天會遇到個懂法律的。 奶奶的,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啊。 “不算很懂,本人就是法律專業畢業的。”年輕人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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