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頁·孟聰(1/3)

黑色西裝的男人不是別人,正是剛從英國回來的流行樂手nicky——孟聰,這次回這邊是為了全球巡回演唱會做準備,沒想到剛一進停車場就遇到這麽一個分不清性別的家夥,弄得他哭笑不得。


雖然他長的的確偏女性化一點,說通俗了點就是妖孽類型的,當然和林大帥哥種類不同,絕對是那種放在舞台上什麽都不做也能讓粉絲尖叫的,即使戴上墨鏡也沒讓他陽剛哪兒去,所以那位乞丐先生認錯不是沒有原因的。


堵著氣回到在這邊暫時的住處,孟聰一邊整理行李一邊往家裏打電話報平安——“嗯,到了,都收拾好了,經紀人在呢,沒事……”拿衣服的同時,一張照片掉了出來,他頓了一下,“啊,我知道了,見到她我會說的,不知道她還記不記得我,嗯,”繼續收拾東西,“知道了,好了好了,我這邊都十點多了,去睡了啊,嗯嗯,愛你媽媽。”


收線,把手機放在一邊,拿起那張照片,一個女孩子笑的很燦爛的樣子,身邊站著兩個很相似的男生,一樣的俊朗,不過一個偏過頭,很不屑的樣子,另一個則很溫柔的看著那個女孩子……


“兔子,”孟哲輕撫照片上的女孩,“我過來找你了……”


……


今日陽光普照,但是,興城事務所——“你丫的不在你辦公室呆著你跑我這來幹毛?”一邊忙的分身乏術,還得專門騰出來嘴問麵前這個悠哉悠哉的喝茶看雜誌的家夥,“要跳槽你直接找東方,找我沒用。”煩躁的抓抓頭,繼續弄麵前的案子。


“沒辦法啊,你也看到這個卷宗了,我老大的意思是讓我和你合作,”一大早就跑過來堵人的南宮宇大咧咧的坐在沙發上,“而且咱倆關係這麽好,交流起來也方便不是麽,省了不少磨合期。”


“……”你丫還真不把自己當外人啊,陳然青筋直冒,“我什麽時候和你關係好了?”神馬時候的事情,為毛她不知道。


“別這麽計較麽,怎麽說咱們也交往過一個月。”南宮宇不以為意的說道,現在他已經釋然了,林梓翔說的沒錯,相對於清人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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