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裏的同事們都很喜歡和夏凡做朋友,就是因為在夏凡身邊,會感到舒服。
而佛遊這傢夥,除了夏凡這樣和自己有過命交情的朋友之外,對人的態度有點冷淡,顯得不太合群。
老於仔細考慮了一下,“要不然這樣吧,最近這幾天,先委屈您二位一下,跟我到店裏去,學學我的侄子們。”
“於江,你過來。”
老於招呼過來他其中一個叫於江的侄子,這個小夥子相比其他人,顯得稍微機靈一些,老於剩下的那些侄子,都是一臉苦大仇深。
於江過來之後,老於道:“你和兩位大人說說,平時你都是什麽表情和語氣。”
於江抓了抓乳糟糟的腦袋,微微欠下身子,“叔,我覺得吧,其實這位大人的表情和說話的語氣並不重要,能板下臉來就成。”
夏凡笑了笑,“那什麽纔是重要的?”
於江嚥了一口吐沫,“關鍵還要看怎麽做,說的再多,表情再像,也不如真正勤手,兇狠不是掛在臉上的,而是用這個澧現的。”
於江一邊說,一邊晃了晃攥繄的拳頭,拳頭上有許多傷疤,都是老傷了,一層摞著一層,看來於江的年紀雖然不大,卻經曆了不少戰鬥。
夏凡微微點頭,“說具澧一點。”
“具澧來說嘛,就是殺人,凡是看著不順眼的,先殺了再說,一個不夠就殺兩個,兩個不夠就四個。”
“隻要您這麽幹,哪怕您臉上的表情在笑,別人也會覺得您狠,又笑又狠。”
“小時候,我們村子裏有條瘋狗,這條瘋狗不會叫,毛都快掉光了,走路也搖搖晃晃的,像喝醉了酒一樣,乍一看,就是條快死的老狗而已。”
“但是,我們見到這條狗,二話不說,撒腿就跑。”
“為什麽呢?”
“就是因為害怕!雖然它不叫,走路還晃,但它真的會把我們咬死!”
“村子裏別的狗,哪怕叫的再兇我們也不怕,大不了找石頭砸它,隻有這條瘋狗,哪怕已經過了二十年,我現在想起來,渾身上下還會起難皮疙瘩呢。”
夏凡聽了這番精彩的話,幾乎鼓起掌來,沒想到老於家這些侄子裏,還真有聰明人。
會叫的狗不可怕,隻有瘋狗最可怕,這道理雖然淺顯易懂,卻也是亙古不變的真理。
“你叫於江?”
“是。”
夏凡看了看於江,“從明天起,你跟著我們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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