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一百二十個心,我肯定把今天所見的,爛到肚子裏。
去見林雪時,她穿了一個藍色的裙子,帶著一個小發卡。漂亮的不行!我過去跟她打著招呼,問她去哪。她說按照原計劃,先給她哥買衣服,然後一起吃飯聊天。
一般的男生不喜歡陪女生逛街,覺得太墨跡。可我卻不同,很喜歡和她們逛街。當然,這和好感也有直接關係的,公平的來講,如果是美女,誰都願意陪著。
她在給林德挑選完一套後,還要帶著我去挑一套。試穿了一套,確實不錯。我也看上了,可她非得要付錢。我就沒讓,可臨走時,她還是讓服務員給我包了起來。
其實有些時候我挺木訥的,就比如這件事。完全可以我直接把錢付了,可卻讓林雪搶了先。
逛完商場之後,我們就在旁邊找了家小吃。我是想著去帶她去大飯店的,可她說也吃不了多少。就這樣了,主要是想跟我說說話。
時隔這麽長時間了,包括和慕容靜宣的感情也發展到一定境界了。可她柔情似水的跟我說想說話時,我的心跳還是不由的加快。
兩個人麵對麵的坐著,還是有那種最初對她心勤的感覺。我不知自己算不算得上一個好人,可這種感覺卻一直存在著。
我們認識多久了?林雪微笑著看著我。
我嘿嘿笑道:快到一年了!不過,你一般不在學校,算起來。接髑起來,也就幾個月的時間吧。
嗯!林雪點了點頭說,沒錯,加起來也沒多久。
幹嘛說這個啊?我給她倒了一杯水,還有兩年的時間在畢業呢。再說,即使畢業之後,我們見麵的機會也很多。現在交通這麽發達。
林雪抿了一口我倒的水,反復舔了舔嘴唇說:知不知道,這次我為什麽要你過來陪我買衣服?
我怔了下,隨後笑嗬嗬的說:因為我們是好朋友嗎?
林雪搖頭說: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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