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俘獲(2/5)

大體位置飛了過去。


三號隻是守在疑似狙擊手位置的兩三米開外守著,這是我給它下達的指令,一方麵是防止三號過度靠近會導致打草驚蛇,有可能會危害到三號的性命,另一方麵是怕三號攻擊的時候沒輕沒重,將這個狙擊手直接給弄死了。


劉新安跟我說,讓我活捉這個狙擊手,可是我並不打算聽劉新安的話,這個狙擊手先後兩發子彈射中我,給我造成了這麽嚴重的傷,以至於我到現在我的身體上的傷還沒有痊愈。


那個狙擊手,我一定要親手給他捉住,然後活生生吸幹他的血,以回複我的身體上的傷。


事後,我才覺得我這個時候的想法太過暴戾,不太像平時的我。


細細想來,這可能是和我這個時候凶匙給我帶來的特殊變化有關,這種特殊的變化對我的影響還遠不止現在的暴戾的性格,不過,這都是後話了。


反正我當時的思想就是要親手搞死那個狙擊手,無論用什麽手段,最好讓他在臨死之前體會到無與倫比的煎熬,這才是最棒的。


正是因為這個想法,我才讓三號不要過度靠近,守在一邊,等待指令。


然後,我直接向著疑似狙擊手的位置飛了過去,直線慢慢飛了過去。


這一點在反狙擊作戰裏麵是大忌,最忌諱正麵向著狙擊手慢慢的靠近,這在訓練有素的狙擊手眼裏,跟訓練場裏麵的靶子沒什麽區別,或者說就是戰場上的活靶子。


我自然不是不知道這一點,但是我這麽做是有我的用意的。


我這麽做,無疑就是給狙擊手賣了一個破綻,如果那個狙擊手現在抓住我的這個破綻開槍的話,那我擋住了這一發子彈,狙擊手的位置也肯定是直接暴露在我的眼皮子底下了。


相反的,如果那個狙擊手選擇不開槍,那我就很輕鬆的登上了他所在的樓頂,隻要我登上了樓頂,那麽我就有上百種方法讓他自己出來,這對我來說,so easy。


我直直的向著那個位置飛了過去,但是眼睛卻在往四周瞟,因為我不確定那個狙擊手是不是真的就在這個地方,如果在其他的地方對我放冷槍的話,那我豈不是就因為關注點過分集中在一個點上而導致了忽略了暴露那個狙擊手的最佳時機。


所以,我一方麵賣了一個破綻,另一方麵我還要注意觀察其他的地方的變化,以防我和三號的判斷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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