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被人持槍追殺(1/4)

嚴旭堯翻開那張從日記本上撕下來的紙頁,借著手電筒的亮光仔細從頭看到尾,發現紙頁上麵的字跡潦草淩亂,看樣子應該是了倉促之間寫成的。嚴旭堯讀完文字的內容不由大吃了一驚,這竟然是林蕾的親筆手信。手信上麵的內容是:“嚴大哥,抱歉以這樣的方式約你前來,實在是情況比較特殊。如果晚上11點我沒在這裏等你,說明我可能已經遭遇了不測。我知道你是一個非常有正義感的男人,請你幫忙為一名日籍女孩淺田羽愛辯護,她在幾個月前被濱海警方以尋釁滋事罪拘捕,現在關押在濱海看守所。我必須說明的是,這個女孩和你有關,也和曹靜遇害案有關,請你一定要竭盡全力保護她。林蕾敬上。”


淺田羽愛和自己有關?嚴旭堯看完這封手信後整個思緒陷入了重重迷霧之中,尼瑪自己這回可是第一次來日本,怎麽會與一個日本女孩扯上半毛錢關係呢!一定是那個林蕾弄錯人了。首先不由地對林蕾的律師身份產生了懷疑——林蕾委托居然委托他擔任一名日本女孩的辯護人回國內打官司,或許她從未考慮到嚴旭堯在國內是否有辯護資格,因為按照國內的法律規定,除律師以及當事人的親友之外,一般人不能隨意行使辯護權,林蕾作為律師不可能不知道這是最基本的法律意識。最讓嚴旭堯感到匪夷所思的是這個叫林蕾的女人竟然提到了曹靜案,一連串的疑問隨之浮現出來,這個叫林蕾的人究竟是誰?她的背後到底隱藏著什麽秘密?另外從那張巨額支票來看她應該是個不差錢的人,可為什麽偏偏不請當地的律師而偏要嚴旭堯幫那名女孩打官司?


正當嚴旭堯滿懷著各種疑問,準備翻看一下剩下的資料時,猛然一抬頭,突然發現山腳那側有一縷光忽明忽暗閃爍著,距離嚴旭堯所在的位置似乎越來越近。很顯然,一定是有人拿著手電筒朝公園這邊走來了。而且,看那人行走的方位正好是嚴旭堯來時走過的路徑,因為公園的值班室一般靠近正門一側,所以他判斷那人應該不會是公園的管理人員。嚴旭堯不禁警惕起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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