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給你,你怎麽能夠代表她向法律提起訴訟呢?!”
嚴旭堯是一個法律科班出身的人,雖然這麽多年來隻是在林業方麵鑽研,但至少是通過了司法考試的人,對於婚姻家庭領域的法律還是非常熟悉的。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一個人提起民事訴訟行為,必須主體適格,法院才會受理。這也就是說,即便是要起訴離婚無效,也必須是沈筠本人或者她所委托的人向法院提起,其他人是沒有這個資格的,但偏偏嚴尚華卻做到了,這究竟是怎麽回事,難道是法院受理案件時把關不嚴沒有細致審查?!
他把目光又聚焦在了那張A4紙傳票上,燈光下鮮紅色的法院印章十分紮眼,他不禁陷入了疑惑,隨即又將目光投向了父親。
“嚴旭堯,你小子不要認為自己學過幾年法律就了不起,認為其他人都是法盲。”嚴尚華冷冷地說道,“在這件事情上,我還真查過了法律,也谘詢過律師,我完全有資格代表小筠提起離婚無效的民事訴訟,因為小筠她是一個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
“什麽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爸,你在說些什麽啊?!沈筠她明明是一個正常的人!”嚴旭堯聞言一驚,這個專業的法律術語從父親的嘴裏冒出來讓他倍感驚訝,同時他更不明白父親這句話到底想要說什麽。
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一般指的是沒有達到法定年齡的未成年人或者智力發育、心理不健全的成年人,這些人因為無法正確處置自己的民事權利,所以一般需要法定代理人或者監護人來代為行使。嚴旭堯想到這裏不僅吸了口涼氣,難道父親是想要說,沈筠的精神上存在某些問題或者障礙?!
沈筠也非常詫異地望著嚴尚華,皺著眉頭說道:“爸,我現在隻是有些記憶衰退而已,但事情還是明白的,我不是什麽限製行為能力人,所以與嚴旭堯離婚這件事上,完全是出於我本人的真實意願,不存在什麽無效的問題。”
嚴尚華歎了口氣說道:“小筠啊,你這麽想我就應該說你了……你現在之所以覺得離婚是你的真實意願,是因為你暫時失憶了,完全對跟他的婚姻沒有感情,但是在你們做離婚決定的當時,事情可絕對不是這個樣子的。你對這個家很有感情,我知道你當時之所以答應跟他離婚實際上有賭氣的因素,而且你那時的精神狀態也不太好,我的意思是你的精神有點問題,這是最關鍵的!”
“什麽,爸,你不會是想說沈筠的精神病吧?!”嚴旭堯聞言下巴險些掉下來,他意識到父親這是在胡攪蠻纏,目的很明顯,無非就是想鑽法律的空子將他們原本已既成事實的離婚攪黃了!
一直以來,沈筠的精神狀態都好的很,實際上,她是一個比一般人要精明的強勢女子。如果說沈筠的精神有問題,那和說太陽是打西邊出來一樣荒唐可笑!要說精神上有問題的,他嚴旭堯還勉強算個數,因為受到LSD強致幻劑的長期作用,他時不時總會出現一些光怪陸離的幻覺。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